爱国的骗局(第4/7页)

空泽:嗯,也许是这样吧!

记者:你是为谁搜集日本的防卫机密呢?

空泽:我不能说,请想象一下吧!

记者:传说你是某大企业集团的秘密情报工作人员,这是否属实?如果属实,那个企业集团怎么称呼呢?

空泽:无可奉告。

记者:据我们的调查,已推测出那是大的武器制造商集团。你把日本的防卫机密送给了外国,这样,你就成了双料间谍。在这方面,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空泽:无可奉告(口气很硬)。

记者:尽管你装作日本大的武器产业的秘密职员,实际上你是某外国的秘密情报工作人员,不是吗?

空泽:无可奉告。

至此采访因空泽不肯回答问题而告终止。记者要求采访当事者东条,可是,他被保释后没有回家,现住处不明。

此外,本报收到了有识之士的如下批评:曾经听说从日本向海参崴敷设了海底电缆,这从空泽的话里得到了证实。可是,这么重大的战略计划不经国会认可,只凭自卫队干部和美军之间的秘密协商就付诸实施,难以令人置信。正如空泽所说的,即使拿到的是无价值的情报,但只要敷设军事海底电缆确有其事,那就说明这是自卫队脱离了文官控制(原注:指目前日本自卫队的最髙统师权掌握在文职官员手中)的一件大事。

在谈论被窃的军事机密的价值之前,对这一点应该彻底加以追究。

亚希子面对着《东都日报》的报导陷入了沉思。这篇报导也许是记者前原写的。

以往处理间谍事件时,在起诉和仲裁过程中,从未把情报被窃的事实在国民面前公布过,即使是判决,“国家机密”也被禁闭在很厚的保密壁垒之中。在这点上,美国的做法是,秘密的最终裁决权不属于政府,而是委托给法院,当依据保密法予以起诉时,只要公诉的一方不公布秘密就算败诉。日本与美国的做法有着天壤之别。

然而,在这次起诉中,秘密的内容却被具体地公布出来,这种事例与其说是少有,不如说是头一回。在亚希子脑子里浮动的那个幽灵的影子,其轮廓越来越清晰了。

《东都日报》刊载记者与空泽的谈话几天之后,亚希子收到了一封信。亚希子一看寄信人,不禁一惊。信封上只写着“空泽省吾”,邮戮是“金泽中央”。日期为9月8日,象是接受了《东都日报》的采访之后,来到金泽投邮的。亚希子赶紧把信拆开。

这是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给你写信了。我逃脱了严密的监视网,好不容易来到了北陆。可是,要逃到海外去,怕是不可能。剩下唯一的一条脱身的途径,就是雇佣渔船秘密逃往国外。但成功的可能性也许很小。

我之所以当了某外国的间谍的代理人,是受金钱和人事关系的束缚,慢慢被迫卷进去的。从我与你姐姐相爱之后,我就让她当作情报联络员搜集情报。她是一个优秀的情报员,在饭店工作人员的掩护下,从各个方而搜集情报。可是,她同时又是日本方面的情报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她是反间谍工作人员。她一方面装着帮助我,一方面刺探在日本的某外国间谍组织的情况。

经介绍,东条义治认识了你姐姐。可他也是日本谍报机关的走卒,与美国军事谍报机关也有联系。5月10日,你姐姐被杀害的那天夜里,东条把录有提供给我的军事机密磁带交给了你姐姐。没想到你姐姐的车子出了故障,竟被在途中意外相遇的外浦杀害了,磁带被外浦夺走。外浦虽说是个歹徒,但很有心计。尽管他不知道你姐姐携带的磁带是什么东西,但估计会有价值,于是来向我兜售。因为我和你姐姐不时在热海坐外浦的车,他察觉了我俩的关系,所以才认识我的。

外浦最初不知道那磁带是要交给我的,所以来问我磁带有何价值。从我的反应里,外浦知道那东西是我所需要的。与此同时,我也知道了夺得磁带的外浦是杀害你姐姐的罪犯。外浦在我的追问下,承认了自己是犯人,但又反过来威胁说,如果自己被捕的话,磁带将交给警察。磁带若交到了警察手里,那可成了一件大事。于是,我向外浦提出用钱收买磁带,并答应对他犯罪一事给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