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拍卖罪证(第5/7页)
“只要看一下资料就会明白有关人员一共三名,不,应该说罪犯一共三名。”
“不论有关人员有几名,张口就要三千万,未免有点儿漫天要价了吧。得意得过火了,怕是连本带利都要输光的!”
“你要是不愿意,咱就算了。我并不在乎这个,因为想买的并不只此一家。”竹村似笑非笑地说。浅川心想看来他见到宫地的广告了。
“你跟那一家谈过这笔生意吗?”
“不必担心。跟你们谈还是第一家。我是尽量想叫你们买下。不过有争购的人存在就说明除了你们还有人对十四年前的案子感兴趣。我希望你们能注意到这种情况。假如你们贸然对我下手,争购的另一方肯定会怀疑到你们。”
竹村不愧是个老刑警,对形势估计得十分正确。争购者的存在可以保证他自身的安全,同时还可以成为火力支援,使交易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没有法子,那就照你的价吧。”
“我觉得这笔买卖你一点也不吃亏。”
“那么什么时候交货呢?”
“拿到钱之后。”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否则不干!”
“那可不成。在我交货的一刹那就丢了脑袋。那可真正成了连本带利全赔上了。”
“你要说这个,我们还不是一样吗?要是你拿了钱溜跑,我们还不是两手空空?”
“这是你的地盘,我怎么可能拿了钱溜掉呢?”
“不管怎么说你如果不答应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事儿就谈不成。”
“那么咱们就算没有这码子事儿。我拿到另一家。不必冒风险,同样可以拿到钱。”
“我看你就别过分逞强了。如果你卖给他们,怕是不能活着离开相武。”
“这倒是句实话。我可不愿意被轻而易举地抹掉。我再说一遍,先交钱。这一条绝对不能让步。我拿到钱,安全有了保证之后才能交货。”
“我们信不过你。”
“咱们彼此彼此。但有一点不一样,拿命下赌注的只有我。谁下的赌注大,就按谁的条件办,这有什么不公平呢?”
“再谈下去也是白费口舌。好吧就照你说的条件办。不过我只付三百万定金。等我们收到货之后才能再付余款。”
“那么我也只能先给你十分之一的资料。”
“真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
“这也是必要的小心吧。再怎么说这也是玩命的买卖呀。”
“我知道了。既然你这么小心翼翼,说明是真货。如果是假货或者你拿了钱就溜,你应该明白后果会是什么。”
“清楚得很,我也不会用假货来冒这么大的风险。”
买卖谈成了。浅川当场付给竹村三百万现钞。双方达成了以下协议——竹村答应在三天之内通过邮局把资料的一部分寄到浅川的办事处。浅川验证了之后把余款汇到竹村指定的银行户头上。竹村确认款已汇到之后再把余下的资料寄出。
这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把一笔生意分成两回做而已。但正因为分割进行,双方也就误认为危险也相应分散。
“你们要是盯梢,我马上就把资料卖给另一家。”竹村又叮咛了一遍才离开浅川帮的办事处。
5
其实当时竹村并没有看到宫地的广告。他心里设想的争购者是野津。虽然搞不清出于什么原因,但野津对那份资料也很感兴趣。野津虽然没有说过要买,但是有个争购者才能有效地牵到浅川。
竹村在同浅川会面之后才看到宫地的广告。他自从来到相武,报纸还是常看的,但还没有到连广告栏也不放过的程度。他担心有人跟踪,接连换乘了好几次出租车。最后一次座位上放着一张前面的客人留下的报纸,广告栏正好朝上。竹村突然发现自己的名字登在报上。起先他还以为是同姓同名的呢,可再一看广告内容,说的又是自己的事情。看来千真万确是给自己的广告。
登广告的人怎么会知道自己来了相武,而且还知道来此地的目的呢?宫地是什么人?他登广告要求买那份资料,证明他对十四年前羽代的绸缎庄杀人案也颇感兴趣。可是他为什么会对那个案子感兴趣呢。
竹村刚想到这儿,突然从宫地的联系地点——保安公司上触发了从前的记忆。这不就是在羽代曾找过他,想借阅这份资料的野津贞史的公司吗?宫地是野津这条渠道上的人吧,说不定还是野津的后台呢。无论如何有人争购这份资料总不是坏事。竹村决定马上同宫地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