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 扑上天网的毒蛾子(第8/8页)
搜查本部获取芦野通夫的供词后,就有关性交时猝然死亡的真田繁美,与其同床的美国客户阿尔弗来特·比大森,如何逮捕他,作了研究。比大森已经回美国了。
根据日本刑法第一条规定:无论是本国民,或外国人,只要在日本犯罪,都适用。
日美两国间,已缔结了“引渡日美罪犯的条约”。然而,要求引渡比大森,仅仅凭芦野通夫的口供是很软弱无力的。况且据芦野的交代,比大森并无他杀的嫌疑,只因性行为致死。
假设这是一起杀人案,却是“无尸体的杀人案件”。尸体尚未被发现,有罪犯的口供,限于无确凿证据以证明杀人的事实,这就无从逮捕或起诉了。
既无尸体,加之尸体隐埋场所的惟一知情者也被杀害了。搜查本部作出了判断:要证明比大森的杀人动机是困难的。并作出了结论:要求引渡比大森的理由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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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真相大白后,竹浦真吾与屋代由美子相见了。
“终于抓到了罪犯啊!除了岸本,真没料到还有另外两个罪犯。”
由美子对案子意外的真相惊叹不已。
“岸本是谋害你姐姐的同谋之一,这一点我估计到了。可是真田繁美的死因以及杀害岸本的罪犯太意外啦!”
真吾也很感叹。
“不过,这些恐怖案的作案人中,居然有为了重振公司的经营者,他们不择手段杀人、抢劫。”
“在那种公司工作的职员,眼不见心不烦。芦野通夫为了自己的名利,促成买卖成功,买女人、委托人掩埋尸体,最后杀死了抓住自己把柄的无赖。这种公司,以前北原美和还在那里工作过呀!”
“我姐姐很爱用‘梅的克’的净水器,我现在还继续用着。水,确实好喝。经营者虽然是杀人犯,但是产品是优秀的啊!”
“一流商标的商品,当人们了解到其经营的实态时,也许存在令人毛骨悚然的阴暗面吧。新闻媒体经常披露一些财政界的问题,但是有些公司的犯罪问题是不少的,只不过是没有被揭露罢了。”
“太可怕啦!”由美子捲缩了身子。
“我读了村冈和芦野案的报导,但是,为了他们公司或买卖,干了杀人、买女人的勾当,对这些,他们毫无反省之意。为了使公司经营下去,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正是这种天经地义的疯狂架势,支撑日本经济发展和繁荣,实在太可怕了。”
“决不会是这样的。不是尽是那种公司吧!”
“但愿如此。”
然而,令人想到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例,将公开前的股票,以不妥当的低价,分配给身居政界重要地位的人。企业与政界粘连在一起,接受有利的特权或信息。
“我,以前觉得那种净水器的水很好喝,以后可不敢喝了。”
“净水器是无罪的。要说有罪,是在于制作净水器的人。”
“仔细思考,罪犯似乎是由净水器所揭发出来的吧。用于测试净水器性能的试剂,告发了罪犯。”
“这真是天衣无缝的巧合啊!”
“岸本和芦野也许都逃不脱叫天网的捕虫网,他们是被逮住的蝴蝶吧。”
“不,是蛾子。是那种对氢酸钾有抗药性的红斑蛾,满身沾有鳞粉的毒蛾子。”
“最终还是败在醋酸乙基手里了。”
“没错,不过,落网的不仅仅是毒蛾子!”
“那还有什么呀?”
“是你这只美丽的蝴蝶,掉进我的网里啦!”
“唉呀!你真坏!”由美子的脸颊泛起了绯红。
“案子是悲惨的,但是让我遇见了你,我觉得很美好。如果你也这么认为的话,让我们一起珍重咱俩的相识吧,也算是对你姐姐最好的祭祀吧!”
“这么想是对的。”
“我可急于想听听你的回答啰!”
两人相互久久地凝视着。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