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夫妻(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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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从米原丰子家出来,朝本乡大路走去。这是一个个头高高、五官端正、皮肤白皙的女人。梳得整整齐齐的黑发,从肩头披向后背,蓝色的衣服给人以爽意。她匆忙地走着,没有格外留意是否有人尾随。
“象是要叫出租汽车,”鱼津小声说。这一带没有电车和地下铁的停车站。
“让巡逻车开过来。”
在草场下达命令之前,鱼津已经通过无线电通讯机,发出通知,要求巡逻车随时待命。即便这个女人上了出租汽车,刑警们也可以立即出车跟踪。
果然,女人到了本乡大路就喊住一辆出租汽车。鱼津当即向总部发出女人活动的报告。众人仿佛屏住呼吸,注意她的去向,紧张的气氛犹如无形的压力,压迫着每个人的心。
出租汽车由本乡大路驶向白山大路;过了皇宫前面,又从芝园桥的十字路口转向麻布一之桥的方向。
“是回到昨天要出租汽车的那一带。”
“大概,她家就在一之桥附近吧!”
根据草场两人不断发来的报告,侦察总部断定女人要回自己的家。紧接着,鱼津发来最后一份报告,可能是草场故意把这束报功的鲜花塞给他,让他出面向总部汇报的吧!
女人在麻布一之桥下车,走进朝向2号高速公路线的一之桥‘海因姆’公寓的八楼八五四号房间,房间名牌上写着‘田代行雄’。”
“你们辛苦了,这个女人的身份由其他组查明,你们回来休息。累坏了吧?”那须警长慰劳说。
“不,不累。这是一幢五年前修建的中古式公寓,看来地皮价和造价都很昂贵哩。我们就盯上这幢公寓,详细调查她的身份吧!”年轻的鱼津,干劲十足地请战说。
“喂,喂,得给其他人留点份呀!”那须故意夸大地回答。
陆续调查了一之桥海因姆公寓的建设者、登记处、税务所和区公所等部门。一之桥海因姆公寓是一九七〇年,由大信建设公司设计施工,由东洋开发银行不动产部和帝都观光公司出资并合伙出售的。又是帝都观光公司!看来这家公司应该列为调查的重点,绝不能掉以轻心。
登记所的调查结果表明,最先买下这座大楼八五四号房间的人叫高冈安夫。一九七五年六月二十一日,高冈安夫将这套房间转卖给田代行雄。
买卖房产,需要买主的居住证明。证明上写有田代行雄的原住址是“群马县吾妻镇嬬恋村大前庄”。经当地警察部门调查,田代行雄的双亲健在,田代本人几年前离家。
既然有居住证明,那么在区公所或许还会保留有其他的什么原始材料吧!刑警们怀着侥幸的心理走访了当地区公所,查明田代于一九七五年六月十六日同南朝鲜籍的李秀兰(二十二岁)结婚,新报的户口。可是据他原籍的警察局介绍,田代的亲生父母却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儿子结婚的消息。区公所的户籍上也没记载田代行雄离开嬬恋村后的职业和经历。
“田代连父母都不告诉,就结婚?”
“更让人不好理解的是,为什么这个女人和日本人新婚不久,晚上就鬼鬼祟祟地去米原丰子家过夜?”
疑问接连不断。结婚刚三个月,正是男贪女爱的时候,谁能想象年轻的丈夫竟会允许新婚不久、恋情万千的娇妻不明不白地在外过夜?深入了解公寓的其他住户,发现这个女人事实上是独自一人住在八五四号房间。这幢公寓竣工已达五年,老住户较多,彼此不象东京中心地区公寓的住户那样老死不相往来,对调查工作十分有利。
最早的住户髙冈安夫是某大贸易公司的职员,一九七五年五月到国外长期任职,经最初建设这幢公寓的帝都观光公司斡旋,将房屋转卖给现在的名义所有人田代行雄,不过周围的住户谁也没有见过田代。田代弓子,即李秀兰是在六月末搬进来的,当时她讲日本语只是只言片语,除外出购买食品外,多半都呆在家里。每周只有一、两个晚上出去,平日没有人来访。
田代行雄背着父母同李秀兰国际结婚,却不在“新居”照面;他的妻子,做为人妻,行动又是这般可疑。
到目前为止,侦察总部查明了米原丰子、多渡津治平和李秀兰等三人的身份。在监视他们行动的同时,着手调查田代行雄的下落。把这些串连在一起的中间人,就是帝都观光公司的二宫重吉。他们都未曾有犯罪的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