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夜追踪(第6/7页)
“照你这么说,被人家灌了安眠药,差点儿把你从悬崖上推到深谷里去,还不算是要杀害你吗?”
“说句老实话,安眠药是我自己喝的。我和三杉小百合到箱根去兜风,在路上想要睡一会儿,就把安眠药掺进威士忌酒里喝了!”
“怎么?”老练的石原吃了一惊。如果松尾硬是说药是自己喝下去的,那事情就麻烦啦。
中桥和小百合因谋杀罪而被捕。依据的法律条文是:“现在尚未结束犯罪行为者”。在企图杀人的情况下,即使属于未遂也要受到惩处,所以叫做杀人未遂犯。但法律学说对于未遂犯的解释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
所谓未遂是指“已着手犯罪活动尚未达到目的”而言。就中桥等人的罪行来说,让松尾吃下安眠药的当时便是犯罪活动的起点。
吃下的安眠药虽不够致死量,但跟后来紧接着要把人带车滚到山涧去这一点联系起来看,开始服药便是犯罪的起点。
如果松尾坚持说药是按照个人的意志服用的,那么,构成犯罪行为的时限就要顺延到坠车的时候。这样一来,只有连车带人一齐坠毁的时候才算得上是典型的犯罪行为。
警察当局在判定这一罪行时却感到很挠头。记得番匠等人在夜雾之中曾经听到过中桥和小百合之间的对话:
--没落下什么东西吧!
--看好几遍了,没事儿。
--赶紧上我这个车。只要用手一捅就全报销了!
刑警听了这番对话,立即跑上前去:
--你们的阴谋早已被识破了,别再装胡涂了!
本来,在这种情况下,当即作出判断并采取行动是恰当的。因为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稍一迟疑,松尾就肯定会被他们杀害。
然而,番匠等人认为构成杀人行为起点的所谓“只要用手一捅就报销了”这句话又是模棱两可的,怎么理解都行。
当然,中桥等人让松尾服药的事一旦得到证实,仅凭这一句话,就足以判定是谋杀的起点。反之,如果松尾矢口否认,那么连杀人行为本身也将变得真假难分。
从法律上讲,“因遭到盘问而畏罪潜逃”是现行犯必备条件之一。中桥等人行为理应与这一条相吻合。然而,如果本人一口咬定这是因冷不防被喊了一声,在惊吓之余仓惶逃跑的,那就连这条罪状也无法成立了。
退一步说,一旦审讯不力,中桥等人以现行犯名义被捕的理由也将变得极不充分。石原越发感到事情趋于复杂化。他强作镇静,不动声色地追问下去。
“我想问一下,你吃的是什么安眠药啊?”
如果是松尾自己服用的,这一点他当能清楚。
“记不清了。我没有记下安眠药的药名。”
“买药时是怎么跟药店说的?”
“我说要买药效最好的安眠药。”
“现在买这种药,药店是要问明住址和姓名的。”
“没有问。可能是镇静剂一类的药物吧!”由于服用的剂量没有达到危及性命的程度,所以没有对松尾做洗胃肠处置,因此也就无法查明服的是什么药。
洗过胃肠就可以检定出药物的种类和成分,但现在后悔已经晚了。谁也无法事先估计到松尾会说出这些意料之外的话。
“在哪家药店买的?”石原想从松尾嘴里发现破绽,便不厌其烦地继续追问下去。
“是在新宿的超级商场买的,店名忘记了。”站在“敌对”立场上的石原也不得不钦佩松尾回答的巧妙。假若是超级商场,因店员人数少到最低限度,不必跟店员打交道就可以买到东西。
“地点总该记得吧!”
“这个……”
“多少价钱?”
“请不要寻根刨底好吗?我买安眠药一买就是好几瓶,没有细心去记这些事。可能是五百元左右,也可能是上千块钱。”
“你跟三杉小百合是什么关系呢?”石原改变了讯问的目标。
“这您已经看见了,论交情只达到一块儿出去兜风的程度。”松尾又是一阵冷笑。
“跟小百合是怎样开始认识的?”
“这太过份了!连这样的事也非说不可吗?这不是有点干涉人家的秘密吗?”
“你应该协助我们。这跟杀人案件的调查有关联,它涉及到土器屋贞彦被杀的事。”
“哦,是土器屋产业公司代总经理被杀的事件吗?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