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鼠(第3/45页)
同伴林藏总是嘲讽又市过度多疑。林藏认为,一个连奉行所、火盗改都无法擒拿的大魔头,岂可能在意这等蝇头微利,这看法的确不无道理。事实上,南北两町奉行所及火付盗贼改方——虽说是一点一滴地——对祇右卫门的传言已有所听闻,似乎自今夏过后便已开始着手查办。又市曾听说,官府已将祇右卫门这藐视国法的万恶之首视为盗贼头目,视为密谋叛乱、颠覆幕府的谋反凶徒。
又市深知实情并非如此。
祇右卫门并无分毫颠覆天下之意,反而是改朝换代更教他困扰。这家伙最擅长的,便是利用现今天下的缺陷赚取甜头。对祇右卫门而言,现今国法反而最适合藏身。正因如此,祇右卫门的踪迹才会如此难以掌握。
之所以无法擒拿,既非因其位高权重,亦非因其党羽众多,实因其踪至难掌握。因此,才教又市认为就连醉汉相争,似乎也与其有所关联。
日前,在谷中冈场所,一家大吴服商的继任者酒后泥醉,与一无宿人起了争执而遭殴打,因碰巧伤及要害当场不治。事发后,凶手当场被捕,并旋遭斩处。不过,继任者一死,一家便开始为家业争夺不休。不巧的是,吴服屋的店东此时又病在旦夕。一场纠纷过后,终于决定由店东之弟继承家业,继任者的后妻与其子,则在遭受莫须有的诽谤后,被逐出家门。
这回的差事,便是代其弥补损失。虽无意争夺家产,然而一分钱也没得到又惨遭放逐,凄恻可怜至极。此后妻之子乃继任者所亲生,依理,本该由这孩子继承家业才是。
眼见如此,林藏便设局自店家盗取五百两,交与此后妻。有了这笔巨款,母子俩应可生活无忧。损料为全额之一成共五十两。由于多少帮了点忙,又市也分得了二两。
众人认为这桩差事与祇右卫门毫不相关,看来也的确如此。然而真的毫无关系?难道不是为夺取家业而精心策划的戏码?继任者死亡时机如此凑巧,又市猜测这应非偶然,而且继任者死于一无宿人之手。
凶手于事发后当场被捕,毫未抗辩便唯唯诺诺遭正法斩处。既已有了交代,众人对此也不以为意。
然此无宿人仍有一妻。又市前去探访时,其所寄宿之长屋竟已空无一人。常人想必以为,其夫既犯下杀人大罪,此妻应是难耐众人指点而乘夜遁逃。
又市原本也如此推论。不过,这对无宿人夫妻似乎在谷中一事发生前,便已自长屋迁出。而且,隔邻之妻亦表示,无宿人之妻将于近日迁离江户。
岂可能轻易迁离?若是如又市、林藏般的不法之徒,或许另当别论,但区区一介无宿人,又带着孩子,哪可能随心所欲地跨越朱引?若是仍潜身江户某处,尚不难理解,但绝无可能轻易迁至外地谋生。
除非是——身怀相当多的盘缠,又有人引领。
然而这种人,何来盘缠?据传这家子积欠房租已达数年,过的想必是难能饱餐的日子。死了的无宿人不仅无业,身体也不好,岂有可能豪饮至泥醉?何况也不可能有上冈场所的闲钱,哪可能与大商户的少东起争执?
该不会是——以保证妻小生活无虞为代价,出卖了自己这条命吧?
据传,这凶手伏法时甚是顺从。围观者纷纷议论,或许是争执时虽曾起勃然怒火,然毕竟犯下杀人重罪,吓得他无胆造次。听到这些后,又市却不这么想,怎么看都像是早已有此觉悟。
少东实乃遭人设计谋害——又市如此判断。
但继承家业的店东之弟与凶手之间,却找不出任何关联。不仅如此,凶手与少东之间,亦不见任何关联。依常理,即便有人以犯后伏法为前提,也不至于傻到杀害素昧平生的人。这回的凶手与吴服屋毫无关系,且犯后立刻被官府治罪。由这两点看来,谷中一案与争夺家业应是无关。
不过,若有祇右卫门介入,情况可就不同了。这凶手,会不会是受祇右卫门指使,被迫犯下杀人重罪?祇右卫门这魔头最擅长的把戏,就是利用没有身份、不受社稷庇护的人犯案,且用完即弃之。以赤贫的无宿人充当棋子谋财害命,对其而言根本是家常便饭。稻荷坂祇右卫门视无宿人、野非人如道具,命其杀害他人并顺从偿命,应非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