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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好吧。”那穿工作服的男人咕哝道。他把枪塞进身上一只带翻盖的口袋,咬住指关节,闷闷不乐地抬眼盯着我。火棉涂料的气味乙醚般令人直犯恶心。那一头的角落里,吊灯下停着一辆崭新的大轿车,挡泥板上搁着一把漆枪。

这时我才看了一眼那个工作台边的人。他个子不高,身板厚实,肩膀健壮。他有着冷峻的脸和冷峻的深色眼睛。他穿一件系腰带的棕色仿麂皮雨衣,沾满了雨滴。一顶棕色帽子,潇洒地歪戴着。他背靠工作台,打量我的时候不紧不慢,神情漠然,仿佛看的是一块冷餐肉。也许人们在他眼里就是这么回事。

他上下翻动着那双深色眼珠,随后一根一根扫视起指甲,又把手指举到灯下,仔细端详起来,就像好莱坞大片教人们做的那样。他抽着烟开口了:

“瘪了俩轮胎,啊?棘手。还以为他们把图钉扫干净了呢。”

“我在弯道有点打滑。”

“你说你是外地人?”

“旅行正好经过。在去洛杉矶的路上。还有多远?”

“四十英里。这种天,显得路更长了。打哪儿来,外地人?”

“圣罗莎。”

“过来很远,啊?是塔霍湖和朗派恩那边吗?”

“不是塔霍湖。里诺和卡尔森市那一带。”

“还是很远啊。”他嘴角一弯,笑容一闪而过。

“路远也犯法吗?”我问他。

“啥?不,当然不犯法。你大概觉得我们喜欢问长问短。就是让那边的抢劫案给闹的。拿上千斤顶,把他的瘪轮胎拆过来,阿尔特。”

“我忙着呢,”那瘦子大吼,“我有活要干。还得给车喷漆啊。你也应该看到了,还下着雨呢。”

棕色衣服的男人和气地说:“天太潮湿了,喷不好的,阿尔特。动身吧。”

我说:“是右侧的前胎和后胎。你要是忙,其中一个换备胎就行了。”

“拿上两个千斤顶,阿尔特。”棕色衣服的男人道。

“哎,我说——”阿尔特咆哮起来。

棕色衣服的男人眼珠子一动,温和平静地注视着他,随后近乎羞涩地垂下了眼睛。他没说话。阿尔特像受到了一阵劲风吹拂一般,剧烈摇晃起来。他大步走到屋角,在工作服的外面套上一件橡胶雨衣,戴上雨帽。他抓起一把套筒扳手和一个小千斤顶,又推着一台千斤顶朝门口走去。

他悄然走了出去,门都没关好。大雨倾泻进来。棕色衣服的男人信步走过去关上门,又信步走回工作台前,落座的位置跟起身前完全一样。此时我本可以拿下他。只剩下我俩。他不知道我是谁。他满不在乎地瞥了我一眼,把香烟头扔在水泥地上,看也不看就踩了下去。

“我想你应该喝一杯,”他说,“把身体里面也弄湿,就扯平啦。”他从身后的工作台里拿出一瓶酒,搁在台子边缘,又在酒瓶旁边放了两个玻璃杯。他给两个杯子分别倒上一点烈酒,把一杯递过来。

我像个傀儡般走过去,接下酒杯。我的脸上还能真切感受到雨水的冰凉。修车厂里的空气本就闷热,加上滚烫涂料的味道,益发令人昏昏沉沉。

“那个阿尔特,”棕色衣服的男人说,“跟所有机修工一样。老是在忙上个礼拜就该做完的活儿。开车去办事?”

我细心嗅了嗅那杯酒。味道是对的。看他先喝了一点我才动杯子。我翻卷着舌头辨别滋味。酒里没有氰化物。我喝完了那一小杯酒,把杯子放到他旁边,走了开去。

“不完全是。”我说。我走到那辆挡泥板上放着一把大型金属漆枪、漆才上了一半的轿车前。雨点重重拍打着平坦的屋顶。阿尔特冒雨一边走,一边咒骂。

棕色衣服的男人看了一眼大轿车。“其实面板上喷一下就行了,”他漫不经心道,喝过酒,他那嗡嗡的嗓音显得更加温柔,“但车主有钱,他的司机想赚一笔。这种行当你懂的。”

我说:“比这种行当还古老的我只见过一种。”我感到嘴唇很干。我不想说话。我点了一根烟。我希望轮胎快点修好。一分钟一分钟紧张地挨过去。棕色衣服的男人和我,这两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抬眼望着对方;我俩之间,是那被害身亡的小个子哈利·琼斯。只是棕色衣服的男人还不知道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