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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洛伊斯·马吉克小姐长什么样?”

“她是个高挑的金发美女。很——很有吸引力。”

“你是说很性感?”

“嗯——”她满脸通红,“以那种很有教养的方式,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说,“但我总是不得要领。”

“我想也是。”她尖刻地说。

“知道马吉克小姐住哪儿吗?”

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她细心地将大手帕折起来,放进书桌的抽屉——那只放手枪的抽屉。

“这手帕脏了,你可以再弄一块。”我说。

她向后靠在椅子里,将白净的小手放在桌面上,冷静地看着我。

“我要是您,马洛先生,就不会过分地采用这种硬汉方式。至少别对我玩这一套。”

“不玩?”

“不玩。没有特别的指示,我不会再回答您的问题。我在这儿的位置是不能随便多说的。”

“我并不强硬。”我说,“只是有男子气概而已。”

她拿起一枝铅笔,在便笺簿上做了个记号。她朝我微微一笑,恢复了镇静。

“也许我不喜欢有男子气概的人。”她说。

“你是个怪人,”我说,“我还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再见。”

我走出她的办公室,把门关紧,沿着空荡荡的过道,穿过宽敞阴沉的殡仪馆似的门厅,出了前门。

太阳照耀在户外热烘烘的草地上。我戴上太阳镜,走上去,又拍了拍小黑人的脑袋。

“兄弟,比我料想的更糟。”我告诉他。

小径上石头的热气穿透了我的鞋底。我钻进车内,发动起来,离开了路边。

我后面的路边上,一辆沙黄色跑车也开动起来。我对此没有在意。驾车者戴一顶深色的馅饼式草帽,帽上有一条色彩艳丽的印花丝带,和我一样,戴一副墨镜。

我开回城里。十几个街区后,我遇到红灯停了下来,那辆沙黄色跑车仍然跟在后面。我耸耸肩,出于玩笑,围着几条街兜了一圈。跑车保持着它的位置。我拐进一条有着成排高大漆树的街道,猛地掉头,将车停在了路边。

跑车小心地从拐角开过来。那个草帽上挂着热带风情印花丝带的是个金发男子,他并没有像我一样掉头。跑车开了过去,我开车回阿罗约萨科,去好莱坞。我小心地看了好几次,但再也没见到那辆跑车。


[1]萨克拉门托(Scaramento),美国加州首府。

[2]英文“康奎斯特(Conquest)”也有“征服”、“战利品”之意。

[3]马吉克(Magic),英文中又有“魔术”、“魔力”之意。

[4]苏福尔斯(Sioux Falls),美国南达科他州东南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