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富豪(第8/13页)
“如果以本案为例,就是死者本是自杀,但因为某种巧合,自杀地点变成了密室?”
“是这样,但家具自身不会移动,所以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第二种呢,虽为他杀,但不是凶手直接所为,而是被害人被逼自杀或遭遇意外。但水岛先生不可能自己搬动家具,这种情况也能排除。”
“那第三种呢?”
“第三种就是,凶手在房间中设计机关,由机关自动达成杀人的目的。”
“本案应该不是这样吧?”
“不是。水岛先生的头部被他自己手中的枪击中,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手枪上也没有发现机关。”
“说一下第四种吧。”
“第四种与第一种有点相像,是伪装成他杀的自杀。死者为陷害某个人,不惜以自己的生命设下圈套。但因设想不周,自杀场所偶然之中变成了密室。”
“这也不可能啊。伪装成他杀陷害别人,为什么还要故意放一个书架挡门呢?”
“你说得对。第五种是,被害人早已死亡,凶手利用错觉或通过伪装,让人觉得他还活着。”
“这样可以变成密室吗?”
“可以。比如这个诡计:大雪纷飞的夜晚,在宅邸的某一别屋中,凶手使用消音器等装置枪杀了对方。接着,凶手设置机关,让录音机在一定时间后自动开启,随后若无其事地回去和众人谈笑风生。不久,录音机里的磁带开始转动。听到枪声和惨叫的众人飞奔出去时,大雪已经覆盖了庭院中凶手的脚印。众人到达别屋之后,才发现人已被杀。凶手则趁忙乱之际收回录音机。”
我话音刚落,市长叼着烟卷噼啪鼓掌。“啊,真是太精彩了!这也是你侦破过的案子吗?”
“不,是我根据其他案件改编的。这是一种非常基本的诡计类型。”
“这还算基本?真是深奥啊。”
本格推理小说迷们要是听到市长的这番话,一定会感动得热泪盈眶。
“第六种呢,恰恰与第五种相反。被害人还活着,凶手却令目击者产生错觉,以为被害人已死在房间里。之后,凶手再打开密室,把人杀掉。”
“本案不符合这种类型吗?”
“应该不行。我们推倒书架的时候,水岛先生的确已死,我们当时就发现了尸体,而且据现场判断,他不是刚被杀的。”
“那么最后一种类型呢?”
“这种类型很好理解。凶手对门窗、烟囱等进行改造,制造一种乍一看不可能进出的假象。在屋外使用线和金属器具扣动屋内扳机也属于这种类型。”
“的确不难理解,但从外面移动书架肯定是不可能的。”
“若是空书架,倒还有可能。但水岛先生房间里的书架塞满了书。”我想起了书架上排列得没有任何空隙的百科全书。
市长“嗯”了一声。“这么多的类型,却没有一个与本案相符,这是怎么回事?”
“一定有符合的,只是我们还不清楚是哪个。这部分就是凶手的独创性所在。”
“也是凶手的本事所在?”
“是的。”
“那么也是你大显身手的地方啊。”市长笑着说,好像乐在其中。
“应该会有一些蛛丝马迹。”我说完,喝了一大口白兰地。香醇的酒似乎能刺激我的脑细胞。
“家具被搬动和密室有什么关系吗?”
“绝对有,”我断言,“这不是因一时兴起或者喝醉了做出的事。凶手肯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理由。”
“不管怎么说,我想不出来。”市长抬起手来摆了摆。
紧靠墙壁的书架和其他家具浮现在我眼前。那意味着什么呢?我陷入了沉思,一时间,沉默将我们包围。
“那……”市长变换了语调,眼神似乎在暗示什么,“若是他杀,凶手会是四个孩子之一吗?”
“还不清楚,虽然……”我缄口。
“怎么了?”
“要是那样,就太……”
“太什么?”
我决定一口气说出来:“动机就太单纯了。”
“是吗?”
“四个孩子的母亲在做什么?”
“去世了。”
“都去世了?”
“是的。这也只是谣传……”市长压低声音,嘴角浮现出诡异的微笑,“听说水岛喜欢病恹恹的类型。”
真是让人语塞。
“是因为不得不独自抚养孩子,积劳成疾,才早逝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