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审第七天(第5/16页)

水穗记得那时母亲在电话里提到生孩子的事。她觉得母亲不是很赞同这桩婚事,父亲更是完全反对,可能是因为没有举行婚礼,再加上寿士并非任职于一流企业。母亲在电话里问水穗对今后的生活有何打算:难道要一直租房子吗?不能辞掉工作吗?那孩子还生不生了?生下来还有心力照顾吗?母亲的语气听起来就像是,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身为家庭主妇的她的观点是最正确的。而租住在离车站很远的老旧公寓的水穗,一定很可怜。母亲甚至意有所指地说,其实水穗也不是那么喜欢工作,只是迫不得已罢了;不是不生小孩,而是根本没能力养育孩子。水穗记得母亲还说过“现在回头还来得及”这样的话。

水穗想继续工作,就算不生小孩也无所谓。何况她和寿士两人之间渐行渐远,几乎毫无夫妻生活可言。要是一直这样心惊胆战、无法好好沟通,是不是干脆离婚比较好呢——水穗说不清这是自己的想法,还是受了母亲的影响,但她不知道该如何和寿士摊牌,每天只能独自烦恼。

就在这时,碰巧寿士的母亲对他提到了抱孙子的事。“结婚这么久了都没怀上孩子,有点不对劲呀。难不成是水穗的身体有什么问题?”寿士原封不动地把母亲的话传达给了水穗。当然不能告诉婆婆,两人根本过着有名无实的夫妻生活,所以水穗觉得必须去妇产科检查,向婆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问题。

事实上也的确没有任何问题。只不过没有具体的体检结果,恐怕永远无法说服寿士的母亲。虽然那番话是婆婆说的,但既然寿士会转达,就表示他并没有想离婚的念头,于是水穗告诉自己也要积极往前看。如果他们有了孩子,寿士的生活状态也会改变吧。母亲,还有一直反对这桩婚事的父亲也一定会因此转变态度的。

虽然水穗很害怕说出自己的想法,但她还是鼓起勇气,抱着寿士可能会听不进去,甚至因此暴怒的觉悟,和寿士摊牌。

水穗明确地告诉寿士,依目前的生活情况根本不可能生小孩。就算水穗可以请一年的产假,但要是寿士依然每天晚归,她真的无法独自照顾孩子。水穗不想仰赖娘家出手帮忙,寿士的母亲也在工作,况且还有经济方面的考虑。在目前没有积蓄的情况下,生产费用、住院费用等该怎么办。产假期间,水穗的薪水肯定也会打折扣。孩子以后的教育费、保险等,各种必要支出越来越多。她问寿士身为一家之主,真的有心好好计划吗?

没想到寿士既没大声咆哮,也没有反驳,还亲口说自己也想要孩子,还说为了将来考虑,必须换个收入好一点的工作才行。第一次表达自己的想法,水穗安心了不少,寿士还提议水穗干脆辞去工作,在家专心照顾孩子。虽然现在这家公司对水穗来说很理想,她也很喜欢目前的工作,但在不拜托父母协助的情况下,边工作边带孩子的确不太可能。况且水穗也不敢反对寿士的意见,生怕惹毛了他,一起生小孩、寿士换工作的事就全泡汤了。于是水穗决定辞职,想着孩子上小学后再找工作就行了。

水穗的身体状况没问题,但因为是第一胎,两人一起去了医院,咨询相关问题。寿士也依照约定换了新工作,那年秋天他们如愿买了自己的房子。

水穗一直希望有自己的房子,但她没有对寿士提出硬性要求,更没有指定地点。

水穗记得买房的经过是这样的:

寿士的新工作需要常常加班,所以为寿士的通勤着想,水穗觉得买稍微靠近市区一点的房子比较好。寿士也听一位买了二手公寓的朋友说,每个月的房贷算起来比在市中心租房子来得便宜。于是两人开始看房地产广告、上网搜寻,也实地去看了很多房子,后来水穗看中了一套位于世田谷区的独栋房子。虽然还有其他更便宜的选择,但综合周遭环境以及寿士通勤的便利程度来考虑,还是这栋房子最理想。最终水穗拿出两百万日元,寿士拿出一百万日元,付了首付。当时水穗并不知道,丈夫的钱大半都是婆婆资助的。

秋天搬进新居,水穗于第二年春天顺利怀孕。

水穗记得,那段时间和寿士争执不断。也许寿士不认为那是争执,但找新房、办理各种手续、搬家,要处理的事多如牛毛,所以那时他们每次要商量什么势必都会起冲突。水穗每次都被寿士叨念“你连这都不懂吗”“真是没常识”,她觉得很痛苦,既然被嫌弃成这样,干脆都交给寿士处理算了。结果寿士又不高兴地批评水穗说,明明不工作,还把所有杂事都丢给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