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第3/4页)



  “那你现在亲亲我。”

  “嗯……”

  飘云很仔细很小心很认真的履行她的承诺,可是刚亲没几下,就被身强力壮的男人急躁的压在下面。

  龙天佑可没这么细致,吻得狂乱而霸道:“小妖精,想死我了。”

  飘云紧紧抱着男人的后背,喃喃的说:“天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别再离开我。”

  龙天佑感动的几乎掉泪,哽咽着说:“傻丫头,这辈子都交代给你了,离开你,你让我上哪儿去?”

  隋洋坐在自家的阳台上,边喝酒,边看风景。他在想,他以后的人生该是怎样的黯淡无光,除了金钱,他一无所有的让人绝望。

  寒城站在飘云的公寓里,没有开灯,像个游魂一样来回游荡,一屋子的记忆足够他缅怀神伤直至天明。高考结束后,他就要离开了。这个城市的风情万种他早已厌倦,没有值得他留恋的东西。真正的生活永远在别处。

  临行的那一天,他在机场,给飘云打了个电话。

  飘云正跟龙天佑研究旅行路线,所有的事情业已尘埃落定,饱经磨难、铅华尽洗的他们只想牵着彼此的手穿越黑暗走向明天。

  通话时间不长,只有几秒钟,寒城只说了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飘云明白,他不会放弃。意气风发的他,还没到学会放手的年龄。

  龙天佑已经定好了去丽江的机票,飘云这几天专门负责在家收拾行李,除了两个人的衣物,母亲的骨灰盒,其实也没什么好带的。

  比较麻烦的是,龙天佑名下有几间酒吧短时间内不好出手。他就留给了手下的兄弟,嘱咐他们好好经营,早点上岸,过一些正常人的生活。

  宗泽死后,他托人要回了他的尸体,交给了他的亲人火化。在郊区找了一个幽静的墓园,将他安葬在那里。这样,他就不会成为孤魂野鬼,起码认得回家的路。

  兄弟们自然感激万分,更为他们老大的宽容和深情深深折服。于是龙天佑的故事在这个城市某个隐秘的法度被人们争相传诵,红尘俗世中最平凡的儿女情长,被人编织成了一个不朽的传奇。

  因为它不离不弃,因为它生死与共。因为它告诉人们什么是爱,什么是痛。因为故事的主角是曾经在黑白两道名噪一时叱咤风云的龙天佑。

  七月,北方的阳光变得越发的清新可爱,高挑靓丽的北方女孩,穿着时尚清凉的衣饰,像一只只斑斓的热带鱼,在川流不息的街市里游弋穿梭。

  下午三点一刻,身穿粉红色吊带连衣裙的童飘云,漆黑的长发在脑后绾了一个漂亮的发髻,一个人悠闲的坐在咖啡馆落地窗旁的位置上,端着骨瓷咖啡杯,看着人潮汹涌的世界,不知道谁是谁的风景。

  明天,她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跟着她爱的男人,背着旅行包畅游祖国的清明河山,然后找一个风景宜人的清凉小镇,共筑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地老天荒。

  真的要幸福了,简直像做梦一样。飘云看着放在椅子上的水果和零食,提子,荔枝,芒果,品客薯片,海苔,上好佳的荷兰豆……满满的一大包,准备在路上吃的。好像买多了,不过没关系,她的男人很健壮。所以不用担心,他拿得动。

  飘云端起咖啡,在缭绕的醇香中,静静的享受这个城市最后一个午后阳光。街对面有间花店,门面装修的很雅致,招牌上五个娟秀的美术字:第五季节。门口放着两棵向日葵,笑脸为形,真金如色,永远乐观向上,且懂得寻找阳光。

  心,就这样沉静下来,为这样的景象入定。意念春光,静享人生……

  她恬淡的笑了,咖啡杯泛起小小的涟漪。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龙天佑打来的。

  “龙少,有什么吩咐?”

  “小妖精,你在哪儿呢?”

  “走累了,在凯丰喝咖啡,过一会就回去。怎么?有事?”

  “哦,这样啊,我正好要出去。要么你在那里等等我,我顺便接你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