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4/5页)
“闭嘴!”连清又往他师弟手里塞了个爪子,凶巴巴道:“我煽情一把容易吗?不容易!所以不许打断我!”
“哦……”连桑委屈巴巴地闭死他那张嘴。
看到这对师兄弟互动的大伙不由笑起来:“哈哈哈……”
一连串的笑声让连清有些不好意思,等大伙都停了笑声,他才继续说:“反正,我们真的好不容易才把他养这么大的,肯定舍不得看他早早成家。要是成了家,仍在我们家里住着,倒还好说。但万一结婚后他的另一半不喜欢跟我们一块生活,或是有别的原因,想搬出去住呢?”
“我们在他身上倾注了那么多心血,好不容易培养成令我们骄傲的、健康的大人……怎么舍得……”
说到后面,连清的声音越来越低,眼睛也微微泛红。
自己有子女的王立强想到家中小孩,也不由红了眼眶,叹道:“我一想到将来我家小孩身边会出现可能比我们当父母的还要重要的对象,甚至要离我们远去,我也难受。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程宇同跟基爷没有说话,默默自我反省着——他们并未结婚,但就目前而言,他们也并未与父母一起生活。甚至因为工作原因,年节也极少着家。
程宇同反省得要厉害些。这几年,因为父母日渐啰嗦,他嫌他们烦人,电话也很少主动打回去。有时候接到他们打来的电话,他也是说没两句便不耐烦,听不来那些絮絮叨叨反反复复的嘱咐,借口工作挂断了电话。
如今想来,于父母而言,何其不公!
气氛,渐渐有些低迷。直到连桑突然来了一句:“师兄,这种问题你想得太早了。”
“怎么早了,你都成年了!”连清没好气道。
“可我一来现在没对象,二来我距离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还有四年呢!”
“噗……”基爷忍不住笑了,“大家都在感伤,怎么你这个当事人之一就那么淡定呢,好像都不为所动似的。”
连桑无奈道:“因为,这种问题我早想过了。以后就算我结婚,也不会离开家里的。”
连清忍不住乐了,伸手揉乱他的头发,笑骂:“得了吧,你个臭小子,别随便立flag啊……”
连桑无所谓地由着他在自己头上作妖,心里坚定得很。反正不管他未来对象是人是神,他都坚决不会搬离家里。他不认为他的未来对象能比他的家人更重要,真的。
几人又笑笑闹闹了好一会,眼看着时间不算早了,这才准备收拾碗筷。
收拾完了,连桑端起早早留好的一碗肉,跑出去找大黄狗。
还没走到大黄狗的主人家,半道上他就撞见了那狗。
小孩儿朝大黄狗招招手,引着它回到院子里,再把肉给它吃。大黄狗显然极为兴奋,村里放养的狗大多吃的都是主人家的剩菜剩饭。别说肉了,有骨头混上肉汁,于它而言就是一顿丰盛的饭。至于一整碗的肉、肉骨头之类,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大黄狗立马埋头苦吃,一边吃一边不忘使劲摇尾巴。
连桑轻轻摸了摸它光滑的毛发,靠近它耳边小声嘀咕:“乖乖,多吃点,明明就靠你了,啊!”
大黄狗谄媚地抬头,用狗脑袋顶顶连桑,一派天真。全然不知明天等待它的,是怎样的一个炼狱。
喂完了大黄狗,连桑这才排队洗了个澡。回到房间的时候他师兄正在床上倒立,跟王立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
连桑直接往床上一坐,盘起腿,朝小队长王立强道:“师兄,明天还是我跟程哥一块去村长家干活吧?”
王立强挺无所谓:“行啊。”
得到应允的连桑开心地笑了,靠在墙上开始抠脚。或者说,是掰脚趾头。往前,往后,再往左往右。
连清对此视若无睹,反正也矫正不过来,索性就不管了吧。他们家这小孩什么都好,就是小毛病不算少。
一个爱咬手指头,一个睡前爱抠抠小脚。后来小脚长成大脚了,就成了掰脚趾头。
事实上小孩更小的时候,大概三岁之前,还喜欢把脚趾头塞嘴里啃呢。
王立强倒是觉得有趣,还玩笑道:“唉,小和尚,我怎么觉得你跟那些鹅吵了一架后,好像整个人就出戏了呢?感觉没之前那么高冷,那么端着了,倒是挺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