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3/4页)
纪让礼:“嗯。”
温榆哎了一声,没再说什么,垂下眼,下巴重新搁回臂弯。
果然,这样的情况即使谈了恋爱最后也肯定会分开。
不同的国籍,家世的差异,在学校时还好,一出校门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各种现实问题层出不穷。
何况中国和德国离得太远,妥协方要付出的代价特太巨大。
他为这些感到失落,念头一转,又很快演化成为更深一层的沮丧。
想什么呢。
根本没有机会为这些苦恼。
他连经历分手季的资格都不会有,因为他和纪让礼根本不可能谈恋爱。
电脑屏淡淡的蓝光映在他脸上,从纪让礼俯视的视角,可以看见他的脸颊被挤出肉感微微嘟起,鼻尖圆润小巧,往上是一对睫毛浓密的眼帘,以不规则的频率慢慢扇动。
他将屏光调暗了些,温榆的脸就暗了点,他将背景预色换成粉调,打在温榆脸上的光就变成了粉光,色泽类似甜甜圈中间夹着的淡草莓果酱。
温榆完全没有发现屏幕光时有时无的变化,只是沉浸在自己天马行空的臆想里,身上被披上一件外套时还没回神,直到视线被再熟悉不过的帽檐遮挡住。
“困了就睡。”
纪让礼收回手,说话时眼睛也一直盯着加工进度,专注得像从未移开过:“时间还早。”
外套和帽子都还残留着纪让礼的温度,温榆被包裹在其中,恍惚以为身体和精神一起像回到了最舒适的巢穴。
他想起那位英国同学的话——很体贴,都不用说,就能让你进入眼下最佳的生活状态。
说得一点没错。
可是纪让礼的优点又何至于此。
他还可靠,情绪稳定又实力超群,不管什么问题到了他面前都会被一再弱化,最后迎刃而解。
细心,耐心,会给自己十成十的安全感,看起来脾气差不好相处,了解之后就会发现根本不存在什么脾气差,再没有人比他更好相处。
自己所有情绪变化好像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安慰起人来口是心非,那张好看的嘴巴里鲜少能有好听话,却从不会组织出任何让他难堪或者难过的话,
也许有一点掌控欲过度,但对于习惯了遇事逃避,习惯了把自己常放在被动位置的温榆来说,这恰恰是最完美的相处状态。
他接受纪让礼对他所有的安排,喜欢对他亦步亦趋,喜欢被他牵着鼻子走,这是基于全身心毫无保留的信任,信任纪让礼所做的每一件事对自己来说都是最好。
太依赖现在的一切让他对必然到来的分别产生抵触,于是想和纪让礼继续呆在一起,希望相处的时间可以长一点,再长一点……
最好无限拉长,想和纪让礼一直呆在一起。
要是纪让礼真的是他男朋友就好了。
他埋下脑袋,深深地,用力地吸了一口不属于自己的气息。
此刻的沮丧不足以催生眼泪,却能让他陷落在自己灰色的小世界,顶着头顶濛濛雨垂头丧气,将不可言说的委屈和不甘都默默嚼碎咽下去。
怎么办。
他好像是真的喜欢上纪让礼了。
***
俞思:【我知道呀。】
俞思:【你喜欢他,这不是很久之前就有苗头的事情吗?上次聊天时我们刚刚讨论过,你就忘啦?】
俞思:【你是成年人了,爱情来临是好事,开心一点。】
温榆:【要怎么开心呢?】
温榆:【我是喜欢上他,他却永远不可能会喜欢我。】
事情想通了比不像通还要难受。
纪让礼几乎是完美的,完美到就算全世界都喜欢他也在情理之中,可是自己呢?
无父无母的孤儿,胆小,懦弱,一到人前就紧张,说难听点就是上不了台面,解决问题的能力微乎其微,从小吃得哑巴亏比吃过的饭还要多。
思来想去也没有什么长处,唯一脑子还算灵活,可纪让礼也不笨不是吗?
这么看来,这大概是一场注定无望的暗恋。
偏偏他们还住在一起,还要一起上课。
抬头不见低头见,就意味着要保持对视时脸不红心不跳,还要努力掩藏不能露出一点马脚。
一想到要每天看着喜欢得要命的那个人在自己眼前晃,而这个人永远也不会跟自己产生超越友谊的任何交集,温榆就觉得人生极致灰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