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第3/3页)

谢锡哮心头憧然,哑声开口:“你喜欢?”

胡葚没犹豫地点头:“挺喜欢的。”

“那便给你。”

胡葚对他扬起笑来,用手背去蹭他的眼,果真沾了些湿润。

“是太难受了吗?”

她顺着抬手去摸他的额角,确实还烫着:“再忍一忍罢,药劲还没上来,等下你睡一觉便好了,你的伤一直都好的很快,应当明日就能没事。”

谢锡哮却又捉住她的手,执拗道:“你与你兄长一样,都是骗子。”

胡葚轻轻叹口气:“好好,我们都是骗子,你也别再说话了,你都有些病糊涂了。”

他却似想到了什么,又用那样幽怨的语气:“只有你烧糊涂了,才会说胡话。”

他拉得她很紧,胡葚觉得她似要压到他胸膛上去,但又怕压到他的伤,另一只手撑赶紧在褥子上。

柴油灯燃到了尽头,摇摇晃晃灭得突然。

在柴房陷入黑暗之中的同时,耳边再次响起他的声音:“你有孕时发热,就把我认成了你兄长,抱着我片刻不撒手。”

他长臂一揽,胡葚只觉腰间一紧,便被他熟练地掀开被子揽到怀里去。

“就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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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哥哥:竟瞎听,给你抓回来的时候可没打过生日礼物的蝴蝶结

ps:等完结了会用嬉笑视角,按时间线补一个正文开始前相处那一年半的番外

看到有人提到,嬉笑喜欢连名带姓叫葚,其实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算守礼数

实际上,在被上之前,他一直客客气气叫拓拔姑娘,而叫胡葚才算亲昵的叫法,嬉笑叫她也有转变,被上之前叫姑娘,斡亦要死了着急了叫胡葚,后面都是连名带姓的叫,也是很守礼的,现在的话在心里直接叫小名

吃亏就吃亏在葚大名是四个字,如果旁白一直写大名,嬉笑亲昵叫、生疏叫,表达出来能明显点,但真这样写我又觉得太水字数了,看似只是旁白名字多俩字,通篇下来能多个几万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