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游街:“母女双英杰,一门两状元。”(第3/21页)

在述律平的恍惚间,秦慕玉就此将武愣子的结局一锤定音了下来,进而奠定了日后千百年的、一直持续到新世界现代社会的某种司法基调:

“我要他的狗命。”

——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讲情义;你跟他讲情义,他就来道德绑架你;你要是不会被道德绑架,他就开始胡搅蛮缠,怪不得这种人没什么正经名字,只能被记住“愣子”的诨号。

可这又有什么要紧的呢?只要占据正理,只要手中的权力足够大,只要能走到高位上去,那么古往今来,不论男女,小到个人,大到国家,在处理这种事的时候,所有的道理都是一样的:

拳头大的人才有发言权,没有发言权的弱者就只能死。

很难说当时秦慕玉那在当时所有人眼中近乎残忍的果断决策、她挣脱人间侵袭影响的定力,究竟有没有受太虚幻境之主秦姝的影响,但此事过后又数年,等到丞相贺贞带来的女官遍布朝堂,等到她们昔年种下的种子开始发芽开花结果,这一桩陈年旧事带来的最显著的影响,便终于露出了峥嵘头角:

凡以官场外私事,造谣、污蔑、诽谤女官者,一经查明,情节严重若可至女官死亡者,立即循从七品武官前例处死。

免罪金牌不免此罪,丹书铁券不免此罪,传国玉玺不可保,天子手书不可赎。六合灵妙真君在上,我等勠力同心立此誓言,天地共鉴,日月为证!

既有前例,便当遵从。有这一案例为先行者,直接导致了之后的数百年数千年里,对“男性恶意造谣情节严重者当判处死刑”的判决标准。

——口舌能伤人,为何不依伤人判?言语能杀人,为何不依杀人判?

此言一出,太和殿上陷入了一片令人窒息的死寂。

因为如果真要追究起来的话,其实在座几乎所有的男性官员,都在背后嚼过他们的女官同僚的舌根:

由此可见,“长舌妇”一词实在有失偏颇,男人造谣的本领其实更高强,更杀人不见血,只不过因为他们牢牢占据话语权,所以才能顺理成章地把污名安在女性的身上。

但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此时此刻,占据话语权的,是坐在皇位上的述律平,是气定神闲站在太和殿正中央的秦慕玉,两人从现实意义和精神意义上,完成了一波降维打击:

谁对这个结果有意见,谁就去玩九族消消乐和功德消消乐吧。

眼见着大殿上陷入了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这位成为了众人目光焦点的武愣子,才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了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

不对……不对,肯定有什么地方错了!她怎么敢真的杀我?真是反了这帮女人了,这要是换做前朝末期,我们可以随便对她们评头论足,看见个穿得漂亮的女人就可以随口开黄腔说她是妓女,说她是出来卖的,她哪儿敢说半个字?还不是只能打落牙活血吞,还不是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发怒?

可现在怎么就要偿命了呢?怎么就要死人了呢?这个世道,怎么就变了呢?

他怀抱着最深切的不解,一头雾水、满脸疑惑地看向了端坐在龙椅上的述律平,那双浑浊的眼睛里充满了最极致的愚蠢:

不会吧,你真的敢这么干?一件小事而已,怎么就发展到这般大动干戈的程度了?

只可惜述律平再也没分半点眼神给他。

掌握权力的人如果真横起来不想管自己的后世名声,那这人什么都能做;更何况她眼下的作为,还有秦慕玉这样一位身负吉兆的奇人异士来做注解呢?

别说杀掉区区一个胆敢出言不逊的小武官,就算述律平再把太和殿给血洗一遍,没死成的人在也得“天降玉剑”这个过硬的吉兆面前给她欢呼鼓掌,说陛下杀得好,杀得妙!

她只慢条斯理地抬了抬手,干脆利落往下虚虚一砍,做了个“杀”的手势,自然有聪明伶俐的太监一拥而上,七手八脚把他给放倒在地,捆了个四马攒蹄,还往他嘴里塞了块臭烘烘的粗麻布,那叫一个周到妥帖,半点多余的动静也发不出来,自然也就惊扰不到大殿上的贵人们了。

为首的那个太监格外会体察上意,否则也不能成功混到这个位置上来。他偷觑了一眼述律平的脸色后,心里对此人的去向立刻就有了个定论,连带着下手也格外黑,毫不留情地满手拽了一把武愣子的头发,就这样直接把人给生拉硬拽地拖出了大殿,剩下的一帮小太监在那里七手八脚帮忙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