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3/5页)
小山牵着小黄在一旁,偶尔也发表意见。
夜色朦胧中,程朗同表哥走在一处,听他苦恼分析着媳妇儿的言外之意。
“阿朗,你说娟儿是不是在暗示我?”范振华提到下午在百货商场金饰柜台的一幕,董小娟帮陈兴垚说话,夸他知道给媳妇儿送金项链,是个好男人。
程朗若有所思:“这应该是明示了。”
范振华:“…?”
“抓紧吧,表哥。”程朗提点两句,“平时只上交工资不够,还得会买礼物,我师父别的不谈,这方面有两下子的。”
又是送发夹,又是送花儿,现在还霸气地送金项链,怪不得连自己媳妇儿都夸陈师傅厉害,程朗眸光再次暗淡下来。
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还能送金子,师父藏着掖着的本事实在是太多了,对自己有所保留啊。
不出一日,董小娟便收到了丈夫范振华送来的金项链,6克重的好东西,金灿灿闪着光,笑得合不拢嘴。
“你也知道跟陈师傅学,眼力见儿不错啊。”
范振华挺直胸膛:“那是,我这比电视剧里的狗男人好吧?他能给你买金项链不?”
董小娟无言以对,这男人怎么还醋起来了!
冯蔓被表哥表嫂甜得牙疼,却没想到,自己转头竟然也收到了程朗送来的礼物,巨大一个红色包装盒,看那包装上面一闪而过的“金”字,冯蔓不由震惊。
坏了,这男人不会有样学样,要送自己金项链吧。不过这金项链得多粗啊?得用这么大的包装盒!
东西是好,可她是绝对不可能戴出去的,太暴发户了,太可怕了,实在不符合审美。
程朗神情平淡:“送你的,你看看喜欢吗?”
程朗送自己金项链也是有心了,冯蔓决定装出对拇指粗金项链的喜欢,但是只能藏起来,她是绝对不会戴出去的!
“当然喜…”冯蔓皮笑肉不笑地牵动嘴角,揭开盒子时并没有太多期待,金项链得是多大,她倒要看…咦!
眼前金光灿灿的光芒几乎闪到冯蔓的眼,定睛一看,方正的盒子里,十根金条摆放得整整齐齐,散发着金钱的气息!
程朗居然送的是金条!
“你之前见到303的暴发户后说了一句不喜欢金项链,我就买的金条,喜欢吗?”
“喜欢!”冯蔓双眼放光,金条谁不喜欢啊!!!
甚至当初自己随口的一句话,程朗居然记住了!
抬眸再看这个英俊体贴的男人,冯蔓庆幸自己当初爬上的是他的卡车,认错人就认错吧,不然上哪儿找又帅,身材又好,还会买房买金条送自己的男人!
星星眼望着程朗,冯蔓的笑意铺满眼底,为了表示感谢,冯蔓突然有了主意:“你可比挂历上的男人懂我多了!”
程朗勾了勾唇,努力压抑着唇角弧度:“是吗?挂历上的那些男人,你不是说很帅吗?”
“哪有你帅!”冯蔓发自内心的夸奖,“我以后才不会挂他们呢,都是过眼云烟,这样吧,给你打印几张照片,印到挂历上去。”
程朗笑容消失,也不必。
十根金条,每块重达100克,按照现在的金价,一根金条就价值六千块,程朗一出手就是六万块的金条。
照他的说法,金子从古至今都值钱,在过去逃难时期,纸质货币可能成为废纸,金子却是硬通货,给冯蔓送金子礼物,程朗琢磨着也值钱,干脆多买了些。
冯蔓捧着沉甸甸的金条,让程朗用小刀撬了衣柜后方的几匹砖出来,一一塞进墙体内,最后推上砖,严丝合缝般牢靠,推回衣柜遮挡,更是隐秘。
金条放着,等过个二三十年,便能升值到几十上百万,遇到急事,还能随时卖出换钱,实在是好东西!
金子招财,家里金条藏好,金羽汇的生意依旧兴旺,来预定的食客络绎不绝,而冯记的生意也有所回升。
红杉饭馆的新鲜劲儿一过,不少老百姓还是念着冯记的美味,毕竟,两家的味道旗鼓相当,换着吃才是好主意。
是以,冯记门前排队的人又涨了涨,每个月七八千的利润不在话下。
冯记生意回升,第一个坐不住的便是红杉饭馆的负责人秦伟忠。
红杉总店老板霍子明前几天已有敲打,红杉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须惊人,既然放下身段去矿区附近开平价饭馆,自然不能满足于一个小饭馆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