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第3/11页)

巴勃罗决定越狱,就是因为不想被引渡到美国受审。

这也是巴勃罗决定偷袭关塔那摩基地的真实原因。

他自认为自己是差一步就能当上哥伦比亚总统的人,岂能让人这么小瞧了,别以为我被追得满天飞,其实,我的根基还在,别想随便动我,敢动我,我就炸你们!

被那只抢薯条的海鸥炸掉的船只不过是巴勃罗给手下们看的借口:看,就连最普通的兄弟,我都会替他们报仇,跟着我混,才是你们的出路。

只不过,爱德华年纪太小,能力有限,当带路党都当不明白。

甚至都没有想过要提前到海滩上等,他觉得自己把情报说完了,任务就完成了,下一步就是静等王师上岸,他跟着享受胜利的果实就行了。

一点都没有考虑过要再加深关系,让巴勃罗看看他是有主观能动性的可造之材。

爱德华在行动负责人的嘴里就这么被一带而过,后面的,几乎都是余小姐的个人表演时间。

虽然负责人想把所有的功劳都聚焦在自己头上,但是很多事情没有余小姐,就解释不清。

——“我们炸了发电站和淡水处理工厂。”

“你们怎么知道发电站和淡水处理工厂在哪里?”

“余小姐带我们进去的。”

——“我们炸了基地指挥部的办公楼。”

“你们怎么进去的?”

“余小姐带我们进去的。”

——“我们抢了他们的药品仓库。”

“你们怎么知道哪个是药品仓库?”

“余小姐带我们进去的。”

巴勃罗肃然起敬。

这!才是真正合格的带路党!

不,余小姐不仅仅是带路党,是战术大师,她带路的顺序是有逻辑的,如果任由他的手下们自由发挥,绝对不会想到要炸发电设备和通讯电线集束井。

他们只会冲到兵营里面胡乱开枪。

专业!

太专业了。

就连巴勃罗自己……也只会先冲到兵营里面胡乱开枪,毕竟兵营里的士兵是肉眼可见的威胁,正常人类的避险本能就是火烧眉毛,先顾眼前。

至于打掉发电厂,让武力充沛的哨兵变成瞎子这种操作,想都不会想到。

想到了也没辙,他们不知道发电厂在哪。

巴勃罗再一次拉开抽屉,拿出那条项链,看着项链坠上王雪娇的雕塑。

本来他只是觉得“大地母神”只是一种心理安慰,她的那些神迹,肯定就是靠运气好、意外,或者是故意安排的。

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一个金三角的大毒枭,不仅混进了美军基地,而且还拿到了那么多重要的情报,指挥思路清晰,什么时候该分兵,什么时候该合拢一起干,时机都拿捏得恰到好处。

哪怕听说她以抗命不遵为由,杀了他的一个手下,巴勃罗也认为她做得对,不然根本管不住那些自由奔放的毒贩子。

听汇报之前,巴勃罗对王雪娇的看法:手下执行任务的时候,顺手捡回来的外国同行。

听汇报之后,巴勃罗对王雪娇的看法:没有余梦雪,任务就不可能成功。难怪她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崛起,绝对不是单凭运气和勇狠可以达到的成就。

巴勃罗站在窗前,背着手,心中暗自思忖:“不知道能不能把她拉到我的阵营来,为我所用……一定可以的,只要条件能谈拢,她有什么不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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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马里的面积相当于11个通辽那么大,有几千个军阀。

海地的面积相当于05个通辽那么大,人口比索马里多五十万,有两百多个黑帮。

同样是以黑人为主。

只不过信仰不一样。

索马里信框框框,海地的平民信原始宗教——巫毒教。

连本国有学识的人都受不了了:“咱们就不能搞点高档一点的吗?原始跳大绳,是不是有点太落后了。”

于是出现了基督教的变种,变种的姿势和风格与韩国相似,全国一堆耶稣的亲戚,全都是洪秀全的兄弟姐妹。

王雪娇在外面闲逛,为了低调,她还专门挑的相对安全的市中心,有好多摊子和店面的地方,结果,发现了张英山。

他穿着他用来当睡衣的松垮白色老头背心,破破烂烂的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当初在索马里买的塑料拖鞋,在一家店门口与人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