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第3/3页)
饭店的发展如火如荼,在这期间,阿萨思有了第一座属于自己的星级大酒店。
她没有止步,不断地扩张商业版图,又准备着学术期刊的论文,有关计算机科学和机械工程方面的SCI。
读博第二年,课程学习阶段结束,阿萨思的福布斯排行还在上升。
读博第三年,博士生进入研究阶段,正是该专注学位论文的时候,阿萨思奔赴下一个领域,一头扎进了交通工具的革新,利用她对飞船的了解,准备开发可在空中飞行的“飞梭”。
这一研发就是两年,读博五年都结束了,可“飞梭”还没有结果。
所有人都觉得阿萨思卡在了瓶颈,或许会卡半生,谁知她一拿到学位就直接来了个釜底抽薪,把班子带回了华国……
阿萨思:“七年了,这个时间足够了。”
她可以去见一见前世的家人,想来她的变化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毕竟,人类能有几个七年,逢七必变,她换个性格也是正常。
“莱戈拉斯,走,我带你去见我的家人。”
“现在?”
“现在不行吗?”
“……至少让我换件衣服。”
在阿萨思面前,他习惯穿得随意,比如穿西装不穿内搭。可轮到去见“长辈”,他不能这么散漫,怎么也得把衬衫和领带整上。
阿萨思:“现在是夏天,地表温度近40,你穿这个?”
最终,莱戈拉斯还是按自己的审美穿了一套凉快的装,上身深黑背心,下边深绿工装裤,搭一双白球鞋,脖颈上挂着一个纯银的十字架。
他的金发松松地扎了起来,只剩右颊垂下一缕,随手抄起一件外套半搭在肩头,看上去充满了刚赶完稿的艺术家气质。
“怎么样?”
“还行。”
别指望龙有什么审美,她看到莱戈拉斯露出两臂的肌肉,就不会觉得他丑。
她只是带他回家而已,却不料一上街就被人行注目礼。哦,她忘了,人类一向喜欢精灵的脸,所以……
阿萨思打了个电话:“增设服装部门,现在,马上,这一整套——”拍摄、发图,“立刻上架,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