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卖肾(第2/3页)
沈青叶顿了顿,又换了个问法:“那这一片平时有没有什么社会闲散人员来往?”
老板娘闻言笑了一下:“那还少吗?”
她道:“咱们这一片算是老城区,住的人多,又没个学校什么的。有不少十六七岁甚至更大一些的小伙子不上学了也不找工作,成天就在街上鬼混。光我知道的,就有两三波呢!”
沈青叶眉心一动:“那他们平时都干些什么?”
老板娘摆摆手:“也不干什么,就是这转转,那转转,学着那港岛电影里的什么,古惑仔什么的。咱们这边治安还不错,没什么敢明着要保护费的。再加上周围住的都是老街坊邻居了,彼此之间多少都认识,他们就更加不敢动手了。”
沈青叶点了点头,心下了然,又问了点细节,这才提出告辞。
离开不久,周启明那边也打来了电话,说是已经找到了卖给死者内衣和羽绒服的那几家店。
据他们所说,死者来买衣服的时候大概是五点多的样子,来的时候浑身看起来破破烂烂的,身上的棉袄好像十几年没洗过似的,身上的味道也不好闻。当时他们都不愿意接待,生怕他弄脏了自家的衣服。其中卖内衣的那家店店员见他拿着一爽又黑又脏的手在衣服上摸来摸去,委婉劝了几句后就跟他吵了起来。结果最后癞子直接拿了一套秋衣秋裤,把钱甩到了那个店员的脸上,说店员狗眼看人低,他现在有的是钱,还惹得小姑娘哭了一阵。
羽绒服那边也是差不多的说辞。综合几家店面,大概能判断出来,死者是六点左右进的商场,买了一身的衣服之后,差不多七点就离开了。之后又在街上逛了逛,快八点的时候去吃了顿饭,一直到差不多八点半的时间,离开了饭店。
罗开阳忽然道:“我刚来的时候,看建设路那条道上旅馆好像挺多的,死者之所以会在那边……是不是想去找个旅馆啊?”
韦正义点头:“有道理。有了钱后,吃好的穿好的,接下来不就得住好的了吗?”
众人面面相觑,这么一捋,死者生前的踪迹是差不多清楚了。那接下来就是要确定死者身上的那些衣服,以及可能存在的那些钱,是被谁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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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目标之后,大家分头开始搜寻打听,终于在下午的时候,周启明那边找到了个嫌疑人。
找到人的时候,他染了一头黄毛,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在街上晃悠,神情张扬。但在见到警察后,神情骤变,就跟耗子见了猫似的,转身就要跑。周启明大步上前,不费力气地就把人制住了,一番审问后,得知对方才十七岁,初中辍学,成天跟着一群差不多年纪的小孩整天在街上胡混。
一群小子平时看起来威风得意,但到底年纪还小,没两句话下来,就把跟他一起犯案的同伙交代了个干净。
沈青叶等人把涉案人员逮捕回去后,从他们口中知道了案件的经过。
这群辍学青年平均年龄也就十六七岁,平时就是在街上胡乱晃悠,也没个正经事,但要说干什么违法乱纪的,他们也不敢。直到昨天下午出去玩的时候偶然碰到了死者癞子,见他大摇大摆进了商场,好奇之下就跟了上去,结果就看到他眼都不眨地花了几百块钱买了身衣服。
他们当时看着癞子掏出来的那厚厚一沓钱都惊了,心里又羡慕又馋,不自觉地就跟着他继续走,直到他从饭店里出来,往建设路里走去,一群人不知道抱着什么想法,又跟了上去。
“不是我,真不是我,就孙翔,那小子撺掇的!他说那家伙之前就是个穷光蛋,现在忽然得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是哪儿来的呢!我们把他的钱拿了,也是、也是……”
他吭哧吭哧不出声,周启明冷脸敲了下桌子:“也是什么?”
小青年脖子一缩,小声道:“也是为民除害嘛……”
韦正义嗤笑一声,小青年脸色一阵红一真白,最后忍不住嚷嚷道:“可我是真不知道他一共就那么点儿钱啊!我寻思着谁会把全部家当带在身上啊,我以为那就只是他一小部分的存款,我是真不知道警察叔叔……”
听见叔叔两个字,韦正义眼角抽了抽,没好气道:“行了,不用狡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