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末路狂花(第3/6页)
未婚夫当时在香港工作,家人劝说她先转机到香港,“让他陪你玩几天”。
未婚夫的舅舅是颇有名气的建筑师,他邀请这对年轻人去自己设计的山顶豪宅住两天。
余乔乔参观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意思,正想编个理由开溜,下楼的时候,一低头,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周慕孙。
跟那年头的许多不宽裕的男大学生一样,他穿了套一看就是为了求职上班添置的西装,但这把其他人弄得缩手缩脚的衣服,被他的肩膀身形一撑,就显得匀称、自在起来。余乔乔脚一滑,一屁股墩在了台阶上,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余乔乔看到了他英俊又沉静的脸。
余乔乔在未婚夫的舅舅家一住就是一礼拜。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说,说自己的家庭、成长和困惑,很久以后她才敢大胆猜想,他或许也被她展现出来的那个陌生、光鲜的世界唬住了,但当时她完全不敢做此想法。
他周身的气质和远超同龄人的心智让她优越感尽失,她跟普通女孩一样茫然:他到底爱不爱我?他只对她表示出“懂得”。
她现在是知道了,那种“被懂得”的情绪,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很要命的。他让她误会自己是如此与众不同,满足了她一种隐秘的、从未被触达的虚荣心,他们之间连肉体的触碰都没有,但当他抬起长睫毛覆盖下的眼睛,冷静又专注地看向她,说“我明白”的时候,她觉得其他人的爱意都显得如此浅薄。
答案在一个夜晚被公布。
未婚夫把她请到一个大厅里,周围簇满了人,她隐约知道他要求婚。她用目光搜寻周慕孙而不得——啪,灯暗了——未婚夫半跪下来,说一套她完全没听进去的常规化说辞,众人欢呼,喊着“嫁给他,嫁给他!”
突然,未婚夫让大家安静下来,他打了个响指,按照流程,此时吊灯应该重新亮起,他呈上戒指。
但大厅维持着漆黑。
人群渐渐骚动、不安。
余乔乔呆立着,直到有一只手碰到了她的手背,然后慢慢的,跟她十指交错,然后余乔乔感觉到对方用力一拽,他带着她跑起来。
她至今都记得一个细节,那双手很干燥,没有手汗。
后来的故事就跟八卦流传的大差不差了:周慕孙被全方位接纳进她的家庭,从此一路风生水起。
三年前,爸爸去世后两个月,他们离婚了。
罗曼盯着余乔乔,后者似笑非笑问她:“不好奇我为什么跟你说这个?”
罗曼戒备地看着她。
余乔乔眺望着不远处的周慕孙,现在他看起来比任何二代都更娴熟且自如地跟财富相处。这跟余乔乔的记忆相去甚远,他那时是个刻苦、勤奋、极度善于学习揣摩的年轻人——包括在跟她的婚姻里。
他对她当然很好,时时刻刻让她感觉到如沐春风,除了一点: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坦诚地告诉她,他喜欢一个人呆着。
在不断追问下,他吐露了原因:一岁多父母离异后,他就被寄养在外公家,孩子多、人口杂,毫无空间和隐私,他直到初中去住校才第一次独占一张床;又因为是外孙而不是孙子,他要表现得最好才能获得大人的优待。
长此以往,他养成了温和礼貌但紧绷的性格,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放松下来。
那时她太年轻了,被这个故事唤醒了母性,对他充满了怜爱,不忍要求更多——况且她想,来日方长呢,他总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
当然她错了。
当婚姻存续到第九年的时候,她不仅意识到周慕孙是真的需要独处,还被迫承认,她对他来说,也仅仅是需要周旋、忍耐的一部分。
他真的没有爱过她——她跟他宣布离婚的决定的时候,他面部肌肉想要表现不解和失落,眼神里却闪过狂喜——这是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看穿了他。
离婚的念头在爸爸重病的时候就有了。
她问过爸爸,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傻?我们全家都给人当了跳板。
爸爸微笑看向她:“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你度过了愉快的九年。钱是为人服务的。不要恨他。”
但还是有恨的吧。她花了九年时间想“要怎么做,他才会爱她更多一点”这样的蠢问题,她爱得尽心尽力、花样百出,难怪他看她的眼神带点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