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有最高院下达指导,胜诉判定!(第3/3页)

段朝海直接进行了驳回。

“对于被告方陈述的依照宪法,不能够判定民事责任这一点,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判定被告方当事人叶美珍,侵犯了原告方当事人刘文雅的受教育权。”

“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问题。”

在面对这一条判定的时候,被告方席位上,叶美珍都听懵了。

不是……这怎么判定,她作为被告人败诉了?

还能依照宪法进行判定吗?

叶美珍坐在被告席位上,朝着一旁的律师周亮进行暗示。

示意周亮开口。

周亮对于这一判定,也有一些不理解。

于是开口:“审判长,对于这一点判定我方并不能够理解。”

“审判长是依照宪法进行判决的……”

“可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法律能够表示宪法可以作为判决的法律。”

“审判长如果这么进行判定,那么就是没有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

“对此我方提出异议!”

“申请审判长能够收回相关判定条件。”

“因为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判定!”

审判长席位上,关于周亮的反驳陈述,段朝海并没有进行过多的阐述和解释。

只是让工作人员将最高院下达的指导文件,递交给了被告方。

在看到最高院下达的指导文件,周亮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原本他还能以没有法律依据进行判定,申请驳回。

甚至可以进行举报。

但是现在有了最高院下达的指导文件。

再说其他的都没有什么用了。

原告方准备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很充分,这场庭审肯定是要败诉无疑了!

周亮心里默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