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要去长安(第5/5页)
“哦,这叫郁金香,很好听的名字吧。”他笑了笑继续说,“这种花还有个美丽的传说呢。据说古代有位美丽的少女,有三位勇士同时爱上她。一个送她一顶皇冠;一个送把宝剑;一个送块金子。可惜她对谁都不钟情,只好向花神祷告。花神也觉得爱情不能勉强,于是把皇冠变成鲜花,宝剑变成绿叶,金子变成球根,这样合起来便成了郁金香。”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她不由暗暗佩服。
“因为我看过有关这方面的书啊,还有不少是来长安的外国使者告诉我的。”他蹲下来,笑得好像星星般璀灿,“小岚,你喜欢这花吗?”
李岚点点头:“喜欢啊,好漂亮的花。”
他慢慢站起身来,拉过她的手,轻轻摊开,将一片郁金香的花瓣放在了她的手心里,“那好,等回长安我也种很多送给你。”
手中的花瓣轻柔淡薄,鲜红的色泽却似火焰。触手的刹那,她竟觉得手心一阵发烫,好像接在掌中的不是花瓣,而是即将燃烧的火焰。
所谓喜欢,应该就是整天想着他,见面时会脸红心跳,在他的面前没法隐藏自己,总是把最真实的一面呈现在他面前,不需要什么淑女面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会因为他和别的女孩多说话而生气,有时候会呆呆地一直看着他,有时候会有种想要扑倒他的冲动哦……
所以,她想,她喜欢——这个笨蛋。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她也不知道。
虽然他整天毫无心机,什么也不知道,就像一个笨蛋,可是他每一个开心的微笑,每一次翘起的嘴角,都让她心动不已。她喜欢他纯粹的笑容,喜欢他清澈的眼神,喜欢和他在一起轻松的感觉,喜欢他的一举手一投足,喜欢,喜欢……
“豆子,你、你觉得我们两个,是什么关系?”她小声地试探。
“小岚,你觉得呢?”
“我觉得,应试是……朋友关系吧。”
“错!”飞逸伸出一根手指在她眼前晃了晃。
“啊?那那那那那,那豆子,觉得我们,不是朋友……不是朋友关系吗?”她顿时有点语无伦次。
“嗯嗯,当然。”他坚定地点了点头,“我和小岚不止是朋友而已哦!”
“那那……那是什么?”她开始心跳加速。
“我和小岚是非常非常要好的好——朋友嘛!”
“喀哒喀哒喀哒喀哒……”李岚听到自己的神经在一群一群地断裂。
为什么——她会喜欢上这样迟钝的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