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5/8页)

季平叹了口气:“师兄我是真后悔,当初怎么就没进丹鼎峰,哪怕千戈峰也好啊,不然也用不着来麻烦小师妹。”

郝娴表示不解。

“怎么,咱们合欢丹药和武器这么畅销?可四大仙门的丹药和法宝不都是从药王谷和天工阁采购的吗?”

如果郝娴没记错,沧澜界丹道最盛的应是药王谷,而炼器最佳应是天工阁。

“嘿。”

季平抖抖眉毛:“这你就不知道了,有些东西药王谷和天工阁可买不到。”

“什么东西?”

见季平支支吾吾不说,郝娴便道:“不说清楚,甭想借钱。”

“好吧。”

季平咬了咬牙:“虽然这事现在告诉你可能有点儿早……其实吧,咱们合欢最出名的,最好卖的,一是功法,二是……保、保健用品!”

季平一开始有些难以启齿,讲着讲着也便破罐子破摔越说越顺。

合欢弟子皆知,合欢心法中的‘合欢’,本意是指修行得道,便可与天地万物沟通交融,但由于功法太强,弟子太懒,到了现在,虽宗内众派别对其它杂项都有涉猎,可世人对合欢最深的印象只余男女交合一项法门。

若放在别的门派,或许会知耻后勇,竭尽全力为自己洗白,可放在合欢,弟子们却另辟蹊径,从中找到了致富之路。

比如千戈峰的弟子,就钻研出了数种造型华丽的魅力值提升道具,只有客户想不到的创意,没有法宝装不出的13。

营业额及收益率最高的是丹鼎峰的弟子,他们主营售卖各类妇科、男科圣药,由于专业对口,药效格外显著,得到广大用户一致好评。

若不是两峰弟子,也有其他致富经,例如一些文笔好的就开始了自己的文豪之路,在郝娴看来羞耻爆表的《霸道师兄爱上我》都能算小清新了,更有甚者直接写起了颜色小文,混的笔名比道号都有知名度。

以往郝娴只隐约察觉本宗弟子的下限成迷,没想今日听季平师兄一席话,才发现竟然直接低到了几乎为零。

她没忍住问:“宗门就不管吗?被人发现了不会说我们太那个了吗?”

“哪个?”

季平也瞪眼看着她:“莫非你不知道,合欢镇百分之九十的产业都属于咱们合欢宗,上次零售店的老板娘,就是咱们宗门的外门弟子。”

郝娴:“啊?”

季平觉得自己这个小师妹单纯的有点好笑。

“别的宗门,都是内门撑着外门,可在咱们合欢,却是外门养着内门,咱们学琴棋书画,他们却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咱们合欢为什么这么有钱?因为咱们的产业遍布了整个沧澜界,你可以在任何地方看到合欢宗弟子的身影,什么酒楼、赌·坊、妓·院……”

“停停!”

郝娴捂住晕眩的大脑:“再说下去,我这文就写不下去了。”(大雾)

“这有什么的。”

季平最后撇撇嘴。

“反正我觉得合欢就比其他地方好,咱们宗门可没有内门欺负外门的事,你是不知道,在很多宗门,内门弟子根本不拿外门当人,那才叫人恶心。”

郝娴猛灌几口茶,压惊。

“别的门派怎么样与我无关,言归正传,季平师兄,你这次到底准备怎么挣钱?实不相瞒,师妹我也正在为钱发愁,不若你带我一起?若是靠谱,我出本钱,你出力,可好?”

季平先是一愣,后又一喜。

“行!其实说白了,就是倒买倒卖点小玩意,咱们从丹鼎峰收上东西,再拿去合欢镇卖,我最近找了个人傻钱多的大主户,手松的很……哎哎,你别推我啊。”

郝娴小脸比外面的天都黑,撵着季平就往外走。

“要让我去卖那啥药,我宁可去死!”

季平奋力挣扎:“哎呀不是我去卖吗?你出钱就行,不用露脸!”

郝娴不为所动:“出钱也不行!那都是我拿命换来的光荣币,不容玷污!”

两人拉扯间,不慎掀翻了桌面上的各样东西。

季平随手一捞,握住一个略有几分刺手的小玩意儿。

“咦?这是什么?”

摊开手掌,一个毛茸茸的小兽爪正躺在掌心,通体洁白,只有指腹处五个小凸起粉嫩可爱。

郝娴扫去一眼,是自己闲暇时用咩咩梳下的毛,扎出的羊毛毡兽爪玩偶,粉色肉垫部分是用咩咩唯一不肯用的染发剂稀释侵染而得,算是废物利用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