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第2/3页)
团子虽小,但很是古灵精怪,她从小便知道自己有一位叔叔嫁入了宫中,是女皇的皇夫。暗地里,团子听说她的这位叔叔长得非常非常好看,比最漂亮的妖精还要好看,因此女皇才会那么的喜欢他。
团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到过自己的这位叔叔,她对于人家口中比妖精还要好看的叔叔格外的好奇。她的认知中,她的父亲已经足够好看,那么比他父亲还要好看得很多倍比妖精还要好看的叔叔,到底是有多好看呢?
前两次到行宫时,陆尚书一家由于是女皇的外家,被安排在女皇住处的隔壁,今次由于陆之瑾的关系,齐侍郎一家在行宫的住处也被安排得与女皇很近,这就方便了一个小团子横穿小院,从一些侍卫难以注意的角落,溜进了皇夫的后院中。
陆之琰第一次见到齐愿,就是在行宫院子里。
冬季很冷,小团子从上到下被裹得严严实实,粉嫩嫩胖乎乎的一团,她为了来这里历经千辛万苦,看见陆之琰眼睛顿时一亮,急冲冲跑来没想到却被绊了一跤,直接滚到了看天气不错出来散个步的陆之琰的脚边。
没错,就是用滚的。
身上全都脏了,不过穿得厚,也没怎么摔疼,被公公抱起来的时候,还对着陆之琰弯着眼睛笑。
见着陆之琰,便一眼认定他肯定是自己要找的人,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叔叔~抱!”
接着就将双手伸了过来,丝毫不怕生。
陆之琰从未见过,并不认得她。还嫌弃她摔得一身脏,没抱。
让公公带去洗了,再带出来。
行宫里的小孩,不用想都是那些臣子们家中的,小孩子一眼看去倒是有几分眼熟,就是长得太胖,丝毫看不出五官具体是什么模样。
当然,陆之琰也并不关心。
洗好后,小团子迫不及待就朝着陆之琰跑了过来。
这次倒是没有摔倒,跑到陆之琰跟前首先第一个动作就是抱大腿。
然后开心喊道:“叔叔,我终于找到你啦~!”
陆之琰知道自己很惹人喜欢,毕竟在现代,他的粉丝异常多,遍布大江南北。但还是第一次被一个这么丁点儿小的小孩如此热情对待。
他倒还不至于跟个小孩儿计较。
只是他并不太习惯与除了姬玄静外的任何人亲近。
提着小孩儿的衣领,便将小孩儿拎了开。
小孩儿还要卷土重来,被陆之琰一手挡住去路。
陆之琰不同于常人那样喜欢孩子,他对孩子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淡声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你父母是谁?”
团子声音带着奶气,糯糯的:“叔叔,我是齐愿呀!我母亲是齐琳,我父亲是陆之瑾。”
圆溜溜的眼睛一刻不错的望着陆之琰,夸赞道:“叔叔,你真的长得好好看哦!”
那些人果然没有说错。
比妖精还要漂亮!
虽然她不知道妖精是有多漂亮,但肯定及不上她叔叔的万分之一。
她叔叔就是最漂亮的!
齐愿十分的偏袒自己的亲戚。特别是这种长得好看的,是她最喜欢的!
陆之琰对齐琳印象不深,也并不认识,这些年,他从来没有关注过朝前的事,但他倒还不至于健忘到连陆之瑾都不认识。
闻言挑了眉,“你说陆之瑾是你父亲?”
细看这小孩,终于知道那熟悉感从何而来,可不就是像极了陆之瑾吗?
团子点头。
陆之琰旋即也点一下头。
就在团子以为他终于认得她,肯让她亲近之时,陆之琰挥手招来一个公公。
“都听见了吧?带她回去。”
团子的手被公公牵起,睁大了一双懵懂的大眼睛:“……叔叔?”
她叔叔并不理会她。
团子最终被送了回去,前后见陆之琰不到十分钟时间。其中有九分钟都用于给她洗脸拍灰。
齐琳与陆之瑾是团子被公公送回去,才发现自家女儿竟然胆大包天偷溜到了女皇皇夫入住的行宫之中。
他们没见到女儿,还以为她去了隔壁陆尚书那里!
既然被公公送回来,便不能当做不知道。
齐琳与陆之瑾商量一番,最终还是决定由陆之瑾去皇夫那里谢罪。
齐琳知晓陆之瑾与陆之琰关系一般,可以说陆之琰与整个尚书府都关系淡淡。这些年,陆之琰从未曾出过宫,尚书府的人也未曾去宫中探望,齐琳倒是在御书房见过他,他却并不认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