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第3/3页)

【此处用蓝色墨处书写:李晴玉未提供书信内容,且人已经离开县医院——1968年7月19日】

至此,栀栀终于可以确定:她现在走的这条路,就是当初李晴玉走的路线!

但李晴玉离开了医院以后呢?

她又去了哪儿?

这么一想,栀栀坐不住了。

她赶紧把李晴玉的口供给抄录了下来,先是向赵公安道谢,然后又特意去找了一下派出所所长,也向他表达了一下谢意。

紧跟着,栀栀就带着姚叔去了医院。

虽然知道李晴玉早就已经离开了医院,搞不好此时也已经不在莫县了。

但栀栀觉得,说不定还能在医院里找到属于李晴玉的新线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