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陛下体恤没有让他们换宅子,否则如今的宅子早该换成规模更小的伯爵礼制了。
所以去伯爵府,还是回生母留下的别院。
纪炀还用选?
“回别院。”纪炀道,“伯爵府那边,自会有人来请。”
至于去不去,那是两回事。
比之伯爵府,还不如去见见给他寄银钱的“狐朋狗友”,这不更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