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洗衣机(第4/8页)

刘端这边检查了尸体,从床边地上的衣服上找到了东西,“车钥匙还在,凶手拿了钱,为什么不把车开走?”

老林想了想,“贪财还掳走了两个孩子,却不开走车,说明他不会开。”

原本杀人后掳走俩孩子接着顺道把车子开走,这是很完美的,现在车子还在,倒是可以判断这个人缺乏开车技能。

但这种也不能作为筛选条件,因为现在不会开车的人太多了,得辅助对人身高,体重等等侧写才行。

现场几乎没留下什么指纹。

后来警员们询问了附近居民,问他们这两天晚上有没有看见什么可疑人员开板车或者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出入附近。

年代越往前,刑侦手段匮乏,许多案子多数只能靠人海战术,以海量的侦察跟走访找到信息,可不像以后直接调到处的监控,且这个年代也没啥车子,整个局里就一辆警车,平常走访都得骑自行车,近的得走路,所以对于基层民警的工作量是个很大的考验,起码姜曳走得脚都酸了。

什么答案都有,其中街角一个老太太说自己在前天晚上凌晨三点多起来做豆腐,有听见板车在路上发出的声音。

“叮呤乓啷的,我就从窗口瞧见有个人骑板车经过,至于里面有没有东西我不知道。”

老太太耳朵不好,问了好几次才断断续续说,但也没法说清那人高矮胖瘦。

眼睛也不行了,就知道是个人,有辆板车。

因为没有线索,他们只能针对四个死者的社会关系继续调查,又是大量人力工作,大半天下来,才算有了个谱。

主要是王科跟章桂民。

“章桂民就一普通的工厂小管事儿,社会关系简单,但王科这个人得罪的人比较多,因为厂子大,其实质量也不行,年年都有纠纷,但最后都摆平了,难保后面有人怨恨他。”

如果要查王科的仇怨对象,那就太难了,因为人员众多,短时间内根本排查不开。

回到章家后,众人汇合了下信息。

“忽然掳走两个孩子,而且孩子没有叫喊,房间也没有血迹,估计孩子还活着,他掳走俩孩子另有用途,如果是突然生的主意,这么大的孩子既没有哭喊,就说明被迷晕带走,那说明凶手是有备而来,他对两对夫妻有一定了解,甚至知道四个人的行为。”

“王科住在镇上,能跟踪他到这个村子,不会开车,还清楚两边都有孩子...这个人一定对王科十分熟悉。”

“我倒觉得这个人是对章桂民熟悉。”

这话一说,老林都看向了姜曳。

姜曳知道这个人设自带首都高材生光环,也不吝表现,拿着拍下来的照片,说:“那树枝可能是被人为踩断的,因为最有力的树枝其实是我踩踏上来借用的那一根,但边上细一点的这只反而被踩断了,你们看照片,从人体工学来说,不管凶手哪只脚踩到了它,而且还有力气把它踩断,说明要么是他反复用力踩压,要么是他自身重量已经承载上去了,就以我的女性身体体重作为参考,都可以直接把它弄断,假如是后者,它断的时候,很难保证自己不掉下去,所以大概率是这个凶手故意把它弄断的,而且他自己不需要从槐树那上去甚至离开从始至终,只有我爬过树,他没上过树。”

其他警察有些窘迫,刘端下意识问:“那不是从树上上去的,不就是密室杀人了?”

老林啪一下拍他的头,“小说看多了你,什么密室,阿宝的意思是这个凶手可能有家里钥匙可以直接出入,不管是故意动了簸箕装出运孩子的架势,还是踩断树枝,都是为了故意掩盖这个事实,模糊我们查人的范围。”

套用一句《神探狄仁杰》里面的台词有时候看似复杂的事,往往只有一个最简单的答案。

一个警员恍然大悟,“我说怎么查证的时候觉得哪里不对呢,因为槐树上的树皮龟裂,只要一踩压就会裂开,而上面被破坏的树皮上留有泥土,就是阿宝上去时踩踏过的痕迹,全无凶手踩压过留下的印记,总不能是阿宝爬上去的时候完美压住了他的痕迹吧。”

姜曳:“我上去的时候就观察过,没有,当时槐树的树皮完好,你们看树下掉落的树皮就知道了,就是我当时蹭下来的。”

众人特地演练了下爬树跟从树上下来的步骤,发现自家阿宝说的没错,手指按压一下树皮都会压裂一些皮层,不可能毫无痕迹就上了树,又不是轻盈灵活的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