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三章 立规矩(第3/3页)

“归结起来,就是一件事情。朝廷应该把工商这一些事情,统统管起来,从根子上,约束住商人的行为。把贪财好利之徒,同野心勃勃之辈区分开。”

李贞道:“臣在宗正寺,替陛下理财,对工商一道,略有心得,臣以为现在大明朝百废俱兴,正是超越历代王朝,给商贾立规矩的最好时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