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并案(第3/3页)
3号闹钟是在11.28自杀案的现场发现的,我们推测它应该是在陈海鑫从顶楼被推下来的同时或者稍晚一点,被凶手从楼顶抛落的。当时围观群众密集,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个闹钟的出现,现场的刑警只负责把它扫进了物证袋里,并没有同其他案件联系起来。
4号闹钟是在12.6案的案发现场附近的草坪里发现的,因为案发现场远离洪川市区,当地的民警以为是市民在公园玩耍时不慎遗落的物品,所以也只是把这个闹钟记录在案,并没有对这个物证进行追查。
现在有了闹钟这个新线索,专案组决定现在正式把四起案件并案调查,方向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对四起案件案发现场的所有指纹进行交叉对比,其他物理证据也是一样;
二、对四起案件的被害人的社会关系重新进行调查,看他们之间是否有交集;
三、继续排查四起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看能不能找出体型相近的嫌疑人;
四、对这个闹钟的生产厂家和出货渠道进行全面调查,调取洪川市所有卖家店里的监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