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醉吻(第3/4页)

而京中,他与薛家的矛盾也达到巅峰。他急需一个契机,为自己建立功业,名正言顺地从薛延手中夺权,正式监国。

他便采纳了舅舅的建议,暂且离开帝京,远离薛家的掌控,微服去卢龙城寻找机会。

那是一片毫无生机可言的土地,终年都见不到多少艳阳,从天到地,再到城里的人,都蒙着一层灰蒙蒙的雾,如何也抹不干净。

倒是跟皇宫很像。

唯一不同的,就是她。

她是灰败世界里,唯一的鲜亮。

平日娇滴滴的一个小姑娘,手被绣花针扎了一下,都会疼得哇哇大哭,来了卢龙这样条件恶劣至极的地方,居然能忍住不哭,也不闹,还颇为欣喜,像只花蝴蝶,兴奋地到处飞。

那段时日,卫长庚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她脆生生的笑。

有时是在城门上,有时是在迎接巡逻归来的军队的人群中,有时则是在他最爱去的那间小酒馆……

卫长庚实在不懂,到底有什么好笑的?她怎么就无时无刻都能满面春风,不知忧愁为何物。

委实可恶!

他厌烦至极,每次大老远听见她的声音,就直接绕道躲开,眼不见为净。

然隔着茫茫人海的惊鸿一眼,他还是记在了心上。

虽然看得很模糊,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生得很漂亮,担得起京中那些人冠给她的所有美名。

甚至再夸狠一些,也不为过。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那乍暖还寒的春日里头,冰雪都尚未消融,城里的杏花却开了。

绯红妖娆,好不明艳。

而她就踮足站在杏花树下,仰头轻嗅花香。

风卷起漫天落英,吹得她裾带翻飞,云鬓凌乱,她也不见恼,还享受地闭上眼,迎着那股风翩翩起舞。

舞技算不上有多好,可他就是莫名其妙,在旁边站了许久。

风雪满袖,也不觉得冷。

指腹为婚……好像也突然没那么难以接受。

自那以后,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竟不自觉开始跟着她的步调走,吃她吃过的饭馆,点她点过的菜,去她夸赞过的酒楼,品最新的佳酿。

他虽瞧不上那丫头的做派,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比自己更懂得生活。

也是第一次,他发现自己的人生,还可以这样有滋有味。

后来,她也不知是每天吃吃喝喝,玩腻了,还是突然有了别的奔头,居然开始卖花。每日挎着一个小篮,站在杏花树下,见人就问要不要杏花,风吹雪落也不见走。

明明踮脚就能摘到的东西,谁会愿意花钱去买?傻不傻?

卫长庚嗤之以鼻。

也是后来,他打听才知道,她是在帮一个残疾老兵的女儿卖花。本想直接给人钱,人家不肯收,她只好用这种方法,拐着弯儿帮忙。

可诚如他取笑的那样,没有哪个冤大头愿意花这冤枉钱。

他就看着她每天早起,挎着满满一篮杏花,斗志高昂地出门;到了晚上,又挎着满满一篮杏花,失魂落魄地回来。

十根手指头冻得发红发痒,也不见她放弃。

愚蠢。

他在心里鄙夷地暗骂。

然后他就成了那个冤大头,买走了她所有杏花……

整整半个月,她每一篮杏花,他都一枝不落全收了。害怕被她认出来,他还让手底下人乔装打扮,每天分批分次地出去买。回京之前,那些杏花都塞了快满满一屋子。

他自己看了,都觉得自己有病。

可是没办法,谁让她冲自己笑了呢?还笑得那样好看,眼睛同远处的灯火重叠,仿佛夕阳余晖里飞舞着的萤火虫,美丽而耀眼。

而那时,他也仅是被那一瞬的光辉捕获,鬼使神差地上前,问:“这枝杏花多少钱?”

出口的声音都是抖的。眼神左躲右闪,竟是到最后,都没敢看她。

天晓得,他当时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当初决定来卢龙赌一把,都不见得有这般英勇。得亏那时候旁边没有河,否则他真不知道自己倒影在水面的表情,该有多么狼狈。

说来也是可笑,刀口舔血这么多年,他竟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吓成这样。

也是直到很后来,卫长庚才明白,原来那种想触碰又收回手的感觉,就叫喜欢。

至于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