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30(第2/3页)

他的骨架小,四肢修长漂亮,脚踝和手腕甚至有些纤细。

周克云的眼睛暗了暗,蓦地说:“我去给你拿条领带。”

因为是参加时装秀,衣服不必太死板,陈然带过来的这一套是比较休闲的款式。

周克云在衣帽间呆的时间有些久,出来的时候季星回已经换好了衣服。

季星回很适合这种浅色的衣服,他的脸精致漂亮,笑起来有一股子少年气。

周克云觉得再打领带太多余,就笑了笑:“还是给你找个胸针吧。”

季星回跟着他走进衣帽间,这个礼拜周克云应该是哪天又搬了一次,衣服饰品手表眼镜,琳琅满目的。

周克云给他选了一个铃兰胸针,珍珠作为花,绿宝石是叶,姿态优雅。

周克云低头为季星回戴上,鲜亮好看的面目配温柔的花。周克云温声说:“配你正好。”

周克云说完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只手表,他把季星回手上的电子手表取下来,为他戴上手上这一只。

复古的表盘,黑色的腕带,整块表缀满雕花。

季星回不懂手表,只觉得看着很贵,戴了觉得紧张,问一句:“不会价值一套房吧?”

周克云抚摸着季星回的腕骨,细细地看,淡淡地讲:“没那么贵,也就能换一辆卡宴吧。”

季星回咂舌,咽了下口水又问:“你有给它买保险吗?”

周克云顺着他的话开玩笑:“不如我给你买一个。”

季星回呼出口气:“这会儿我的价值确实有点高。”

周克云笑笑:“去梳下头发。”

季星回转到浴室,先洗了把脸,然后才动手拯救自己这头乱糟糟的头发。领导爱带他出去应酬,所以季星回对打扮这件事还是挺熟练的,他用电夹板把发顶先夹了一下,刘海有些长了,干脆中分然后两边各卷一个弧度出来。

这种发型很衬他,满满当当的少年气。

季星回往头上喷了一堆定型喷雾,对着镜子做最后的调整。

周克云走进来,透过镜子注视着他,不温不火的眼神,却让季星回觉得紧张。

好像藏着什么东西。

季星回想到了易锦,拍高中毕业照那天,他穿着干净清爽的白衬衫,手里拿着花。那时候易锦还不知道自己身体里有个蛰伏的病魔,他和季星回并排坐在操场的看台上,他说最近可能是熬夜熬太多,总觉得很累。

太阳这么大,易锦最后把花塞进季星回怀里,明朗地笑着,他说:“星回,毕业快乐。”

那天的画面一直印在季星回的脑袋里,他很喜欢易锦这个朋友,那个时候真心觉得他明亮又耀眼。

易锦比他更适合这些,宝马香车,锦衣华服,放在他身上才是锦上添花。

所以古人常说红颜薄命,季星回不愿意回忆那个躺在病床上的易锦,那是他第一次面对离别和死亡,才发现死亡原来是那样轻的。

小时候读唐诗,念到白居易那句“大都好物不牢坚,彩云易散琉璃碎”,心里倏忽一空,直到长大后才真正体会到了其中的无可奈何。

周克云走到他的身边,抬起手,碰了一下季星回的耳垂。

“你打过耳洞?”周克云问他,眼睛一直看着镜子里的季星回。

季星回回到现实,点了点头:“大学的时候,后来进了银行,一直不戴就长起来了。”

其实那是大一的时候,他和易锦一起打的,在易锦的病房里。

他们自己买的那种一次性穿耳器,按下去有很响的“咔嗒”声,季星回为易锦打的时候很害怕,那时候他的情况已经很不好了,像个华美却脆弱的瓷器。

季星回按下去的时候,甚至以为易锦会碎在他的手里。

“还是易锦帮我打的呢。”季星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他看到周克云瞬间愣怔的脸,悬在空中的手,如果没有这句话,周克云大概会抚摸他的耳垂或者是脸。

季星回有种呼吸不过来的感觉。

周克云垂下眼睛,露出一个苦笑:“他总说要做服装设计师。”

他们第一次直接地谈起易锦,一个活在他们回忆里的人,一个永远年轻的人。

季星回觉得他的嗓子涩住了。

如果易锦还活着,那么跟周克云手挽手走进时装秀会场的应该是他,或许这次的主角也是他,在时装秀结尾作为首席设计师致辞,享受掌声和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