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万艳书 下册》(12)(第4/6页)
“万一出岔子,你他妈就必死无疑!”他突然发火了,手掌重重地击在桌上,又叹了一口气,“听我的,乖乖再陪他一夜,然后坐上花轿,嫁给我。”
白凤嘴角的那抹笑越来越淡,而后她斜瞟过黑亮的眼睛,一字一顿,“你我都心知肚明,根本就不是这一夜的事儿。这是我们婚礼的前夜,他照样召我去他府里头;我们成婚后,只他想,也随时可以召我去他府里头、他床上。这样的人生——二爷,你之前说得对——根本就不值一活;所以才值得我们以死相搏。”
她忽又笑起来,雪白的手似一匹追风烈马向着他的手冲过来。他们手中的两只酒杯激烈地撞在一起,酒汁泼湿了她的手腕与衣袖。
詹盛言看出白凤已是深醉如痴,他自己同样也在被巨大的吸力拉向那悬浮于半空的旋涡;他正身处至为美妙的交界地带,所有的感官都开始变得迟钝,但观察力却被酒精刺激得异常敏锐。
他注意到了白凤手腕上还戴着一串佛珠。于是他默祷了一声,希望佛祖保佑她。
他先伸手指一指,“你不是皈依了吗?佛祖不会赞成你做出偷窃之事。”
白凤大笑了起来,她高亢的笑声几乎使得他当场勃起。詹盛言看到她挑衅地抬一抬双眉,对着他举起了手中的酒杯,“佛祖还不赞成我喝酒呢!”
然后她就一滴不剩地把酒全喝掉了。
她将空杯滑过自己的下唇,一点点抬起了眼皮凝注他;连詹盛言自己亦有觉察,凡人不会这样看另一个凡人,她是在用自己曼丽无伦的眼眸为他残破的肉体重塑金身、镶嵌光轮。
“爷,我皈依佛祖,是因为我痛苦;我痛苦,是因为我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你了。佛祖,只不过是你的替补。”
詹盛言的心一紧,他确定,在口吐这样的渎神之言后,白凤决计没救了。
他甚至不忍听她接下来的话,但她撩人的声线依然伴随着他耳蜗里嗡嗡的醉声流进来:
“你记得吗?你还是‘严胜’、我还是‘鸾儿’的最后一夜,我比眼下醉得还狠。那一夜,我和你说: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
蓦地里,那一段往事就于詹盛言的心中闪现而回:他和她约在一个小酒馆,他一踏进门就望见一个无赖正在骚扰她,他一点儿还没喝,却清晰地感到了醉后才有的狂野怒火,径直就抡出一拳头把那无赖打翻倒地。再后来,她自己灌醉了自己,“你那么着急来救我的样子,是打心底里相信我还值得救呢……”她一杯接一杯地喝,一篇接一篇地说,他听出来她是个妓女,一个日进斗金却又始终满腔怒火的妓女,这令他感到惊奇。
他早就见过无数的战士——包括他自己,从被迫杀死第一个敌人的恶心、恐惧、自责痛哭……最后一个个全变成哈哈大笑地攀比着数字的杀人机器,所以他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当一个人不得不终日操持着违反人性的职业时,他所有的不适迟早会消失,要么麻木,要么主动而热情地迎合那不可抗拒的游戏规则。杀一个人是错的,但杀掉了四十万人就是战神;出卖身体是错的,但一旦卖出倾城之价那就是花魁;花魁应该是自豪的,至少也应该是认命的,一点儿也不像这副鬼样子。
于是,在迷上她的脸蛋和身体之后,他又迷上了她愤怒而扭曲的心。
他忘了对她许诺了什么,他也喝多了,但他记得后来她光溜溜地钻在他怀里,一直笑一直笑,笑着笑着声音就有些变样:“哥哥,你待我太好了,我该怎么报答你啊?你想让我做什么?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你要星星要月亮,我就搭梯子给你摘,摘回来你不喜欢,我一甩手就把它们全扔掉!我愿意扔掉我所有的珠宝,我的朋友、我的人生统统都可以扔掉,只要你开口。你要我为你做什么,啊,好哥哥,你要我做什么?我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为你……”
他也跟着笑起来,“我要你闭嘴!听你撒酒疯撒了一夜,哥哥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她大笑着搪了他一拳。
那一个夜晚美好得像是童话,但那一晚是属于“严胜”和“鸾儿”的。这一刻,只剩下詹盛言与白凤,酣醉而又破碎地凝睇着对方。
白凤亦被同一段回忆带走,她喃喃道:“我曾许下过无数誓言,绝大多数不过是信口开河,但就连为数不多的真心,也早被我自个儿践踏得稀烂……[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