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万艳书 下册》(9)(第3/5页)
“尊夫人转托于老朽,叫交给公爷。”
尹半仙把素绢直举上前,里头托着的正是詹盛言自己那一枚驼鹿骨武扳指,扳指上黑璋的形迹他烂熟于心,绝不会有同样的第二枚。这一枚扳指在十六年前被素卿带入宫中,又在死后以生灵术为法归还了他,珍珍下葬时,是他亲手把它放在她棺内陪葬。一时之间,詹盛言几乎怀疑尹半仙为设骗局而去盗掘坟墓,但珍珍的墓地乃是在他詹氏祖园之中,一个行动迟缓、双目早盲的老人又怎可能躲开巡园的守墓人,挖开深达数丈的厚土,劈裂万年不坏的楠材,又自满棺随葬的和璧隋珠之中单拣出这一枚大不起眼的旧扳指?
尽管是头重如铅,但一见这凭证,詹盛言便已有八九分相信珍珍的一缕香魂曾游访过尹半仙。他抖索着伸出手,手上的拇指留有一圈深深的戒痕。手指拈起了扳指,嗓音业已被灼干:“她……可有什么话对我讲?”
“有,有,尊夫人正是为此而至,”尹半仙应声而答,“她托我告诉公爷,叫公爷别为了她而怨恨任何人,尤其绝不可怨恨您自个儿……”
詹盛言抬眸望向尹半仙,眼前却茫无所见,仅见一团清光,自其间浮出了珍珍的身影,依然是一如生时的玉质冰姿、娟秀绝尘,她对着他深情浅笑道:“这本就是上天为我指定的命运。然而,纵有千万种福寿双全的绝妙好命摆来我面前、供我挑选,我照旧会选择这唯一的命运:遇上你,爱上你。死时一经脱离凡躯,我便在阴阳异路上看清了前世今生的所有。这前后两辈子,我一辈子隐匿于荒山,一辈子幽居在花街,那么大一个娑婆世界,我没去过哪里,也没见过什么,就匆匆走了,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遗憾。大哥哥,我见过你,就已经见过了世界上至为珍稀美好的一切。从此后,我也就在一切万物之中。你还记得吗?雨水落进河流,河流归入大海,海水上腾云天,又变回雨水落下来,这就是生命的循环不息。我没有离开你,只不过换个样儿陪在你身边,我晓得,不管我变作什么样儿,你见到我总是欢喜的,是不是?我就是你院中清晨时的鸟鸣、夏日里露水未晞的荷香。你所注望的晚霞、耳中听到的孩子嬉戏声,那里头都有我。答应我,一定欢欢喜喜地活下去。”
她低眸一笑,皓齿如一枝小丁香,有蓓蕾初绽的清新,“大哥哥——石头,抛忘了我这梦幻泡影之身吧,我在永恒里守着你。”
詹盛言早已昏然不能自持,伸出手去摸索着。珍珍也递过了双手,将他的手握到自己唇边一吻,又向着他莞然一笑,情致无限。詹盛言但只觉面颊一烫,随着蒙在眼前的热泪坠出眼眶,珍珍那仿如凌波秀影一般的身姿就乍然消散,空余被洗过的双目呈现出一个清明视界:尹半仙正抖动着长须,自他只能半边开合的口中吐出一字字、一句句,声音却含混不清,根本难以辨听,紧接着其身体就一抖,仿佛有什么被从中抽走一样,带得人连连退后了两步,一头栽倒。
詹盛言一时间不识真幻,四顾茫茫,却再不见爱人的踪迹,仅只那一枚香泽犹存的扳指留作遗证:这不是他醉后的狂想,她是真真正正回来过了,回到这个爱了她两世却也害了她两世的男人面前。是他令她在寒潭中沉底、在绳结的绞杀下窒息,他为此而恨死了自己,亦认定她至死也在恨着他。而她翻越了生死的疆界,只为了细诉她无改的痴情、她对他永不被时空磨灭的爱与念。
自珍珍死后,詹盛言始终没办法哭出来,一瓶又一瓶、一坛又一坛的酒都好像凭空消失掉了,就是不曾有一滴从他的眼睛中流出来。而此刻,他的一双眼就如同被摔碎的酒坛,崩涌出无穷无尽的辛辣热泪,噼噼啪啪地砸下来,砸进地面上那一摊殷殷的葡萄酒汁里,漾出血色的涟漪。
詹盛言总牢记着父亲从小就教导他,男子汉不准哭,所以哪怕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哪怕在山野流亡、被巫术囚禁,哪怕把贵族的尊严像狗屎一样踩在脚底下……他也不允许自己掉眼泪。但他现在不在乎了,他知道红珠,还有那个尹半仙就在旁边看着,纵使全世界都在这里围观他也不在乎,他任由自己将那扳指紧紧地攥在掌心,是攥着一颗心、一点儿魂魄,一跪倒地,放声大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