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万艳书 下册》(8)(第2/3页)
话一出口,憨奴就后悔了。自己好容易单独和他在一起,做什么谈论别的女人?但她还能和他谈论些什么呢?在这里,她早就见惯了富贵显赫的男人与一无所有的女人们纠缠,但每当她看到柳梦斋永远英俊逼人、永远满不在乎的笑脸,再想一想自己平凡得如同一滴水似的容貌与人生,憨奴便深感总有一些无形的高墙是无法逾越的。
但他的目光却从很高的地方落下来,一直落到她脸上,“哈,被龙家姐妹逮住,那可就是被请财神的绑了票,不知得多少钱才能把我赎出去了。多谢提点,也多谢你方才在凤姐姐跟前帮我说话。”
憨奴听见自己的声线变得暖洋洋的,好似摊开在太阳地里晒过一样。“是大爷运气好。自珍姑娘出事后,我们姑娘就总学着她以前的样子念经拜佛,性子居然也慢慢变了,面软心慈的,要不然绝没这么容易说服她罢手。”
柳梦斋迟疑一下,伸手进怀中掏出了一支簪子,递给她,“之前当着凤姐姐的面儿,我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憨奴的头上轰响一片,她差一点儿就相信奇迹的存在了,可惜梦幻的泡沫下一瞬就已静默地破碎。
她听完了他的话,就把簪子托起在心口,目送他远走。她也是个贼,她把自己与他在一起的每一个片段——他根本就毫不在意的片段——悄悄偷走,再背着人拿出来摩挲、鉴赏。
她的心是一个贫家女的首饰匣,装满了闪亮而廉价的一切。
“偷的?”
白凤摆弄着这一支簪子,那是一只金飞凤,拖着珍珠与红宝的凤尾,上头骑坐着一位珊瑚雕琢的仙人,嫣润如新。
“是呀,怪道我瞧着眼熟。”仿佛这支簪从未在一刻前令她的心脏停跳,憨奴一无异状地笑着,“柳大爷说是三年前某一次牌局上,他从姑娘头上摘走的,现在还给姑娘,叫你别生气。他说他就是管不住自己,总爱闹着玩。”
白凤也一笑,“我都忘了这玩意儿了,你替我收起来吧。”她正待随手丢开那簪子,心电忽一闪,好似猛一下懂得了柳梦斋的怪癖——她许久前就听说过他的母亲在他四五岁时就带着小儿子出走了,自此再无音信,而柳梦斋似乎对此始终难以释怀。所以这就是他的把戏吗?偷走他人的宝物,恶意地欣赏失主的焦急与失落,并在他们早已不抱任何期望时再将失物物归原主?莫非他以为他所做的终有一日会回到自己的身上?终有一日,他被偷走的亲人也会被完好无损地归还给他?他一心要救万漪她们,是否也是出于一样的隐秘期待?他把两个“失踪者”还给这世界,这世界也会把他的母亲和幼弟还给他?
他真的相信人可以和命运做交易吗?
“够孩子气的。”白凤究竟把那簪子扔开在一边,大不以为然。
她从笔架上拈起了一支玉管细笔,继续抄写着被打断的经文,但她只抄了两个字就停了下来。
难道她不是也在做交易?她说服了自己,只要抬抬手饶恕两条本就不应该为她所剥夺的稚幼生命,甚至简单到只需要磨上一池墨、写上几篇字,就能够减轻珍珍妹妹的灵魂流离失所之苦,就能够洗脱自己这一身深入骨髓的罪恶?镌刻经文、建造庙宇、参拜佛像、拨动数珠……人们发明的所有,不都像柳梦斋偷了她的首饰再还给她一样荒诞又可笑?他们坚信做到了这些与他们真正的失去毫无关联的肤浅仪式,就能够免除失去的苦痛。
白凤在这一刻感到自己与柳梦斋是如此同病相怜,但与他不同的是,她清清楚楚地知道她所爱的人们都去了哪里,他们却照样从她的生活中永久失踪了。
她推开了桌上的经文,走到床前。詹盛言与她分手后,除了派人取回自己那一只石狮子外,剩下的衣裳、酒、书、银剃刀,所有零零碎碎的小物件都还留在她这里。她不准婢女们收拾它们,她要它们每一个都保持着他离开她时的样子。他一件贴身穿的祥云中衣就躺在她枕边,白凤把它抱起来,贴住了自己的脸。
他的气味一层一层地卷起她,她觉得自己像一只被密封在锡罐里的小飞虫,等他余留的最后一抹气息也被呼吸殆尽,那就是她的死期。
白凤一声不出地哭起来,窗下,几缕阳光印在她抄写了一半的经文上;她那一笔字还像是个孩子,质拙又愚鲁,仿佛每个字都耗尽了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