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努力学习(第3/3页)

在东海市挣三千块,得亏宋女士给她挣了个房子在那儿搁着,不然她早晚去睡桥洞。

这样的心态自己一个人过日子的时候当然没什么不好。

单身狗嘛,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宋女士无需她操心,舔狗比她孝顺多了。

她开销又不大,从她过个夏天,能干出一百块买三件T恤换着穿这种事情就能看得出来,她真的是个相当好养活的人,不出门的话,一个月也就一千多两千块的开销,其中得有一半是花在诸如烧烤小龙虾这样的夜宵上面。

结婚就不一样了。

说着让老婆养,吃软饭不吃软饭的,赵意眠不在乎,她在乎的是,感觉自己没什么好为沈明初付出的——这个家里,她好像全是在接受,等着沈明初给她这个,给她那个。

她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她也想……给沈明初一点什么。

哪怕她给出来的全部,对沈明初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

……

赵意眠最终还是被喊了出来。

不是她放弃了学习,而是胡玉毕竟马上要走了,在东海市逛最后一次街,她这个做室友的,不好意思不出来,加上她学的确实是头昏脑涨,效率低下,晚上还要码字,真把自己学晕了,她又要咕咕咕——才跟读者说过她绝对不会断更的呢。

同行的还有周海雯。

她是寝室里的审美担当,赵意眠大学期间能有人追,多亏了周海雯给她买的那些衣服,以她自己的审美,长再好看的脸也是白糟蹋,人靠衣装,没有一身漂亮的衣服,长着再好看的脸蛋——好吧,脸蛋好看到一定程度,什么衣服都好看,但衣服不够漂亮,确实是会降低他人的注意率。

至少赵意眠独居在家,穿着拖鞋和肥大的裤子下楼买零食的时候,就再没怎么被人搭讪过。

“毕竟是要考公职人员,你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就都给我扔了,买些正经一点的职业装,考虑到你们那是个小县城,咱们就别买那些风格过于强烈的,就简单的直筒裤和衬衫就行了……这件不错,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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