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7/8页)

林涣将手里娃娃样子的巧果儿递给她一个:“姐姐怕什么,好多人跟着我们呢,不会让英莲走丢的。”

更何况他自从知道英莲会走丢以后,每次出去都仔细盯着英莲的。

茵梦只是摇头:“交给别人我都不放心,还是自己看着比较好。”

林涣只能作罢:“好吧,辛苦姐姐啦。”

【小乔恩:这个小姐姐人真好。】

【啊:人好吗?悲惨生活换来的,听她说这些都觉得心酸,她自己被拐了以后过的日子不好,所以害怕英莲跟原先的她一样吧。】

【哈哈:是啊,不过不得不说她这样的最好,毕竟其他人没有危机意识,总有一瞬间的不放心,有她跟着英莲,英莲以后应该还会是这个活泼可爱又娇气的小姑娘吧!】

林涣看着因为投针失败急得跳脚的英莲也笑,这样鲜妍娇俏的小姑娘,往后会一直开心快乐。

“对了茵梦姐姐,王举人被判的那四两银子可给你了不曾?”

茵梦摇头:“还没呢,县衙里说王举人如今手里头半分银钱都没有,连吃饭都困难,实在掏不出钱,叫我再等等,若是往后他不给我,就拿王家村的房子抵押给我。”

林涣啃着巧果笑:“那房子破破烂烂的,给咱们也没什么用。”

茵梦便笑:“给我是没用,我想到时候给我娘的,那边到底是她生活了许久的地方,对周边也更熟悉一些。”

林涣觉得谭氏再去未必能开心,却也没说话,反正到时候房子没人要就卖了再买新的嘛!

他又问起王举人的细况:“我听门外的小子们说,他如今正在城里找活干呢。”

茵梦点头:“我也听说了,甄家在城门边上,消息更灵通些,他一连进城好几日了,本想找些抄书的活儿,可是人家书铺嫌他名声差,不肯要他。”

茵梦人长得漂亮,历经世事过后又有一种淡然超脱的气质,在那些小厮里头颇受欢迎,常有人打听了消息到她面前说。

王举人卖女儿案结了以后,才出县衙他就被那些个村妇扔了满身的烂菜叶,骂他禽兽不如。

往常底下的村庄里头也鲜少有卖儿鬻女的,除了天灾年实在过不下去了才有这样的,王举人呢?他还是个秀才呢,没钱考科举抄些书不就行了?哪里就到了要将女儿卖了的地步?还是瞒着媳妇儿卖的!

这样的人,但凡是个女人就很少有看得起他的。

后来他为了生计想要到城里做工,因着是个读书人,找的也是抄书、账房之类的活计,可谁敢要他呢?

平常书铺里那些抄好的书都是卖给学子的,他们买书不易,心疼钱,买书的时候往往挑那些字好的,或者是注明了抄写者姓名的,这些抄写者往往都是本地知名的学子,买书都是为了蹭蹭名气,像王举人这种名声烂到金陵扬州都知道的人,抄的书只怕一本都卖不出去。

至于账房,人家都知道他欠着四两银子,且现在一贫如洗根本还不起 ,都怕他私吞银子做烂账,根本不敢请他。

他后来也不去找这些抄书账房的活了,干脆去找人家家里的短工,结果这人家也不要他。

谁家没个孩子呢?他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能跟人贩子联系着卖了,要是再跟人家说好了,把自家的小孩儿卖了,回头只说没看见或者是被拐子拐了可怎么办?

也是因着这些,王举人才处处碰壁,根本没人要。

林涣听得目瞪口呆:“那他要是一直找不到活计,岂不是一直还不上你的钱?”

茵梦笑了:“他现在有活干呢。”

原来,是谭氏到县衙里头说,照这样的进度只怕他一辈子还不上女儿的钱,叫县衙帮衬着找了个活给他干。

林涣双眼亮晶晶:“什么活?”

茵梦说:“是到码头上扛大包,一天十文钱,包吃包住,又因为是衙门为了叫他还钱带去的,他的工钱每个月都不过他的手,只叫人送到我这里。”

【啊:太爽了太爽了!恶人有恶报啊!】

【心上人:笑死,王举人那小胳膊小腿去扛大包,画面太美我不忍心看啊。】

【小乔恩:有啥不忍心的!我就很忍心,甚至还想让欢宝绕到那边直播给我们看他扛大包呢!这种没天理没人伦的东西,扛大包都便宜他了,就该让他在牢里呆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