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3/3页)

总有人想拿李兰修的人头给楚越献媚,普天之下,他无处可躲。

至于杀死楚越,以绝后患,天命之子岂是他这种炮灰命格的人能杀死的?

只会越挫越勇,越杀越强,到时下场比原身还惨。

横竖皆是死路一条。

不仅活不了命,还没意思透顶,李兰修一个都不选。

他想活命,但不是苟活,活着就得轰轰烈烈,痛痛快快。

冠冕堂皇地说法。

李兰修要做楚越这把宝刀的执刀人。

说得直白。

李兰修要楚越做他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