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6章 莅临地城探消息(第2/4页)
从文明的角度讲,占据北美广阔土地的印第安各族是个什么样的种群呢?
凯恩觉得提两点也就够了,牲畜方面,北美洲原本是没有马的。
更准确的说,北美洲的马,在大约两万年前灭绝了。在南美洲灭绝的更早。
所以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那会儿,北美洲是真没马。西部片印第安人马背上的民族什么的,那马是当年西班牙人送的。
再看食物,都知道玉米和土豆高产,且来自美洲,但那来自中美洲、南美洲,北美洲没有。
缺乏驯服的大牲口(早期文明的重要劳力单位、载具),缺乏种子改良成熟的农作物,便是冲这两个缺乏,印第安人都不可能有什么像样的文明。
而在这个黑暗HP宇宙,更绝一点,因为北美洲没能沾上亚兰人遗族的光,也没有东亚那般适宜的环境和漫长的岁月孕育文明,所以可以跟中部非洲的原始部落媲美,一时瑜亮。
文明没有辉煌过,意味着无论是超凡,还是世俗,都没能玩出什么特色和格调,毕竟无论哪一个,玩好了的标准之一,都代表着生产力的发达,人们有条件饱暖思淫雨欲了,这才能推动文化、发展出艺术。
所以凯恩看到印第安风格的占卜风,心中就一个评价:真神棍。
不过换个角度,因为是不学无术的玩意儿,于是只能当看门人。这样理解倒也合情合理。
他也没对那卖相颇有几分看头的老巫婆客气,打个手指搓出一团令感知迟钝的凡人侍者都感到心惊肉跳的幽蓝厉火,那老巫婆便连忙跳起来,点头哈腰的小跑着去开门了。
穿过一道墙壁上的暗门,拾阶而下,有那么点进入下水道的感觉,墙上有照明的油灯,但整体光亮度还是比较黝黯,而且湿漉漉的,透着霉味。
等下到底,则有种来在颠倒巷的既视感,没什么人,偶尔传来莫名其妙的各种古怪声响,阴森的感觉,路上路下还能看见些流浪汉般的怪咖。
超凡圈的怪咖,价值甚至还不如俗世的流浪汉。
流浪汉虽然很多都像流浪猫狗般,一身暗病隐疾,但在超凡者眼中,大都不算什么,可怪咖则是真正的烂泥,没人知晓他们身上是中了恶毒诅咒,魔法恶疾,还是被什么神性力量污染了,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能力者,面对这类情况都会觉得非常棘手,普通些的超凡者,自然是唯恐躲避不及。
所以人们面对超凡怪咖,往往像躲避狗屎般,很怕被沾惹上。
凯恩自然不怕这些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活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所以当一名怪咖见他是生面孔、穿戴的也很体面,便上来硬气乞讨时,他只是用了个小小的法门,就通过临时契约,将这次互动变为了交易。
他给对方金加隆,而对方非主动的出卖了自己的部分记忆。关于这座地下城市的记忆。
于是告别怪咖后,凯恩已然成为对这座地城堪称了若指掌的资深老鸟,而不再是初来者。
十多分钟后,凯恩进入一家名为‘只卖酒’的地下酒吧。
名字起的很实在,确实只卖酒,连零食什么的都没有,但可以自备,凯恩就看见某桌客人,在吃一头活猪。
即便使用了石化咒,活猪被割肉时仍旧在抽搐颤抖,甚至在很多人眼中,这种压抑的、本能的、卑微挣扎,才愈发的凸显残忍,但佐餐的几人却吃的很开心,还特意施法延长猪的活性,似乎这样才更有情趣,或更美味。
凯恩知道,这样的一幕在某些感性的、文艺范儿十足的人看来,怕是能写篇感人至深的‘论人类的兽性’文出来。
但他就不会伤春悲秋了。毕竟是多次见识了天下大乱,易子而食场面的,与之相比,眼前这根本不能叫事儿。
甚至在他而言,不因吃而杀或者活吃同类,这就算没破底限。
下午,雨天,理论上酒吧的生意应该不太差,但实际上除了那奇葩一桌,还有两个单人的散客,就没有其他酒客了。
酒保也不似一般酒吧的酒保,要么精精神神的站台,要么仿佛有永远擦不完的杯子和干不完的零碎活儿,这儿的酒吧看起来更像是大爷,而且是有奇葩爱好的大爷,竟然‘玉体横陈’在酒柜上,胳膊支着柜面,手托着脑袋,身体挡住了一排半酒,在那儿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