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乱麻(第3/7页)

叶春好立刻回了头:“走?要回家去吗?”

张嘉田答道:“我是想去澡堂子洗个澡、剃剃头,然后见见老朋友去。等你白天忙完了公事,我也见完了朋友,到时候咱们都闲下来,我再来找你。”

叶春好点了点头,有心让他只见好朋友,不要见那些狐朋狗友,可是转念一想,自己都觉着自己太絮叨,便只答道:“好。不过你还是先回家换身厚衣服吧,这几天北京冷得厉害。”

张嘉田答应一声,转身离去——他要找个安静地方,把自己这满心的乱麻理上一理。

(二)

张嘉田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他是穿便装回来的,现在看着只是个少爷先生的模样,在街上怎么逛都不会惹人注目。自从他出人头地之后,先前的穷朋友,他便不大联络了,富贵朋友倒是交了一大群,然而没有一个是可以拉过来说说知心话的。眼看前头有一家大酒缸,他差一点就要拐进去喝两盅,人都走到门口了,他硬生生地管住了自己的腿,不许自己往里进——他饶是一身灰,灰尘下面也还是英国呢子的西装大衣。他这样堂堂的一个大师长,能往这大酒缸里钻吗?他就是借酒消愁,也犯不上往这里来呀!

他一转身,快步走离了那平民世界,跑去东安市场一带,钻咖啡馆去了。

独自坐在咖啡馆里,他点了一份大菜和一杯威士忌,一边慢慢地吃喝,一边沉沉地想心事。叶春好再精明能干,也只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雷督理又不傻,怎么就非要提拔她做秘书?做了秘书还不算,还要委她以重任,听说还以她的名字买了一座金矿——他对他前头那个太太这么好过吗?他对林燕侬这么好过吗?

提拔她,抬举她,她搬了家,他也搬家,还特地要追着她做邻居。“特地”二字可不是他胡说八道,雷督理现在住的那一处宅子,真不是什么顶好的房子。就算他嫌家里冷清,想要换个环境,也犯不上换到那里去,除非是别有所图,而且所图之物还一定是相当地诱人,否则凭着雷督理那个好享受的性格,绝不可能放弃雷府那样舒适的生活。

但是……

张嘉田又犯了疑惑:凭着雷督理的权势,他有必要这样苦追叶春好吗?叶春好自然是好的,不好的话,他张嘉田也不会这样念念不忘,可雷督理如同此地的皇帝一般,他看上了哪个女人,直接发一句话就是,何至于这样大费周章?叶春好不过是个连家庭亲人都没有的孤女,雷督理还怕得罪了她不成?

这么一想,前头的怀疑又像是没道理了。叶春好那一头,他拿不准,毕竟嫁人不嫁人,今天嫁还是明天嫁,都是她自己做主,没有人约束她;可雷督理这一头,他是相信的。雷督理知道他爱叶春好爱得要魔怔——雷督理知道他的一切心事,他在雷督理面前,就是个透明的玻璃人。雷督理对他这么好,怎么可能为了个女人把他这个玻璃人打碎?

把剩下的小半杯威士忌推了开,他不喝了。这酒喝得没意思,他要借酒消去的那个愁,不过是一场捕风捉影。

张嘉田回自己的家里去了。

他在家里睡了小小一觉,然后跑去澡堂子大洗一场。傍晚时分,他焕然一新地回到了雷督理面前。

雷督理总算下了床,正在吃晚饭。晚饭摆在堂屋里,天花板垂下五百支烛光亮度的大吊灯,灯下的雷督理完全沐浴在了光明中,瞧着像个热爱喝粥的神祇。张嘉田望着他愣了愣,看他穿着一件孔雀蓝的厚呢子西装上衣,衣服笔挺、一尘不染,里面向外翻出雪白浆硬的衬衫领子,系着浅黄色的织锦领带,粉钻的领针与袖扣反射灯光,熠熠生辉。

张嘉田第一次见识雷督理这种花里胡哨的形象,灯光之下,堪称是“艳光四射”,看得他简直憋不住笑。雷督理守着一大碗白粥,见他似笑非笑的,神情古怪,便问道:“你笑什么?”

张嘉田垂手站在桌前,老实答道:“我看大帅今天穿得太漂亮了。”

雷督理正在低头喝粥,听了这话,他一舔嘴唇一扔勺子,也笑了:“他妈的,拿老子开心。”

“不敢不敢,我是说真的。”

雷督理拿过餐巾擦了擦嘴,从白雪峰手中接过了一杯茶,慢慢地喝:“你吃过晚饭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