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永夜之行(第3/6页)

“我被高燕琼告上了法庭。我奶奶闻讯赶来求我爸出面斡旋,也求高燕琼看在我年少冲动,最后悬崖勒马的分上,放我一马。高燕琼铁了心要送我进监狱,无论我奶奶怎么求,都不松口。我奶奶甚至对他们下了跪……我爸迫于无奈,做了个折中处理,他为我请了当时最好的律师来打这场官司。

“律师告诉我,鉴于我仅实施了绑架行为,而未索财,应当视为没有实施全部犯罪行为,加上我没满十六周岁,他估计量刑不会太重。如果我有办法让高衍出面证明我曾有释放人质的举动,他就可以为我辩称‘犯罪中止’,并有很大把握让法庭认可。这样一来,我就有可能免除牢狱之灾。

“律师为我奔走了几次,但到最后,高衍还是没有出庭为我作证。我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被送去了少管所。少管所的日子很不好过……”

岂止是不好过?进过少管所的人永远无法想象一群少年,竟会有比成人更邪恶残酷、更人性崩坏的内心。刚进去那几天,他被孤立在一个角落,每天听那群少年高谈阔论自己在外面犯下的辉煌事迹。他们的罪名各有不同,有的是抢劫杀人犯,有的是行凶滋事犯,有的是惯偷,有的是强奸犯。

最初靠近他的是那个十六岁的惯偷,他对他编造了一个凄惨的童年,用一些相对善意的举动赢得了他的同情和信任。苦闷的他对他兜了底,并将他引以为朋友。但没多久,他就发现那个朋友的目的是为了骗取他的食物。他拒绝这种利用,同他断了交。那人转身便将他的底子抖了出来。

一个连绑架都未遂的人,自然成了狼群眼里的羔羊。他们不再忌惮他眼底的黑暗,开始明目张胆地殴打、欺辱、虐待他。他从没放弃过反抗,因此常年遍体鳞伤。看守所里肮脏闷潮,他的伤口总是发炎、化脓,与此同时,他的身上总是不间断地往外冒出大片大片的湿疹。他在灼热的痛与痒中挣扎了半年,像是受到了驯服,他内心时刻叫嚣的仇恨、悲愤渐渐平复了下去。他开始想要活下去,活得舒服一点。想在监狱里过得舒服点,他就必须比那些人更狠。他逮着了个机会,对那个骗过他的惯偷下了手。积怨如火山爆发,他野兽一样骑在他身上殴打他,用牙齿撕咬他。那帮少年受到了挑衅,一窝蜂扑上来群殴他。他豁出命一般和他们对打,数不清的拳脚落在他身上。他一次次被打趴在地上,一次次又朝那群人扑去。打到最后,连那群人都胆寒了。其中一个人叫了狱警……

他被送去狱内诊所隔离治疗,挂了五天盐水,浑身上了多处夹板。他有了一周的自由和安适。正是那一周,让他刻骨铭心地懂得自由和生活该用什么去换。

回到监狱后,他受到了处罚,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一个人敢来招惹他。让他觉得讽刺的是,当他的内心彻底适应这所监狱,那些奇痒无比的湿疹便再也没发过。

为了早点从监狱出去,他任劳任怨地做上头分配下来的工作。工作以外的时间,他便乐此不疲地去图书馆看报、背书。他记忆力很好,凡是过他手的书,从《牛津字典》到《孙子兵法》,从《国富论》到《经济学原理》,他都能做到韦编三绝,倒背如流。

每当夜幕降临,他就挺尸一样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回顾他从外公、父亲那里耳濡目染来的政道、商道,然后结合他读的书,做进一步的参悟、分析。入睡前,他会感性地透过头顶的小窗仰望一阵星空。监狱的日子太过黑暗,哪怕是白天,他都觉得特别黑,所以他尤其珍惜他能看到亮光,哪怕只有星星点点的亮。

那时候他并不知道在世上另一处,有一个女孩和他一样过着被囚的生活,他们也许看过同一片星空——无论他们的人生多判若云泥,但当他们仰望星空时,心里头所渴望的那些东西应该都是别无二致的。

一年后,表现良好的他依法获得了减刑,他实际上只在监狱待了三年,就刑满获释了。出狱当天,奶奶一个人来接的他。她领着他去吃了碗大排面,然后给了他一个联系方式。奶奶告诉他,大饥荒那年,她家族里有一支亲戚逃难去了镜海,几十年里都杳无音信。但前几年,那一支竟有个后人回了渔寮乡。那个叫祁阿四的人认祖归宗后,一直留在渔寮做倒卖海鲜的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