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一无所有(第6/6页)
张嘉田决定去天津,不只是因为天津有个赵老三,会奉叶春好的命令给他三万块钱,更重要的是他在天津有朋友,想要对外联络个什么人,也更方便。
于是从傻小子小全那里又要了八个大窝头,他带着干粮,准备出发。
张嘉田这些天已经晒成了黑炭,如今的发型也仅比乞丐漂亮一点,穿着小全那身洗白了的旧衣裤,趿拉着一双破布鞋,他上了路。小全一手捏着戒指,一手拎着一双大皮鞋,站在窝棚门口大声问他:“你坐火车吗?坐火车得往镇里去,往东走!”
张嘉田转身向他摆摆手,没回答。右手拄着一根顶端分叉的木棍,他一瘸一拐地偏往南走,木棍杈子上挂着个小包袱,里面是那八个大窝头。向前走出了没多远,他便觉出了痛苦。他的脚疼、膝盖疼,胯骨也疼,腰和肩膀倒是没事,但周身皮肉青紫,全是大片的瘀伤。他的视野也不甚辽阔,因为眼眶还肿得厉害,鼻梁骨折没折,他不知道,横竖是满脸疼,嘴唇都被木棒打裂了,幸好牙齿还齐全。
穿山过林地走出了三里地,他拄着木棍,慢慢地跪了下去。紧闭双眼喘了一阵粗气,他颤巍巍地又站了起来——他得走,不走就得死在这儿。死在这里等着喂狼?那不行,那他不甘心!他不能让叶春好担惊受怕地为自己白忙活一场!
况且他心里还有壮志呢,他还想奔前程呢,他还要报仇雪恨呢!
想到了“报仇雪恨”四个字,他东倒西歪地又站了起来。他自小就是个好勇斗狠的性子,向来不肯吃亏。活到如今,他这当惯了帮办、耍惯了威风的人,越发地受不得委屈,越发地能记仇。
他不能让雷一鸣白杀自己一回!
张嘉田在这荒无人烟的山野中慢慢地走,走了四天,走到了邻近的县城里。
他把叶春好送他的首饰当了几样,当铺里的伙计看他形容落魄,绝不像是能拥有这等珠宝的阔人,便怀疑他是个贼。伙计没报官,但统共就只肯给他几十块钱,他爱当不当。
几十块钱,就够张嘉田买张前往天津的火车票了,他当然干。揣着那几十块钱走到了火车站,他在火车站外的红砖墙上,瞧见了自己的通缉令。
通缉令上印着他的照片,他不记得那照片是自己什么时候拍的了,总之上面的他还英姿飒爽着,还是一省的军务帮办。从军务帮办到通缉犯,之间只隔了一场醉。雷一鸣没说错,自己是变了,心变了。自己和他之间,迟早要有一战。迟早的事,迟一点、早一点又能怎么样?
转身从通缉令前走开,他很坦然地去买了一张三等票。现在的他和通缉令上的他,瞧着根本就不是一个人。通缉令上的他戎装笔挺,是个英雄出少年的人物;而此刻的他破衣烂衫,一身汗酸臭,只是个人见人躲的黑小子。一时买了票、检了票,他混在大批的旅客之中,尖着脑袋硬挤进了三等车厢。
天津的朋友还靠不靠得住,他不知道;留在通县的队伍怎么样了,他也不知道。火车拉响汽笛,冲出如云般的雪白蒸汽,一路轰轰烈烈地开动起来。张嘉田站在人群之中,四面八方都是行李,压迫得他直不起腰、抬不起头。火车外头是什么风景,他也看不见。
他就这么一无所有地,往天津去了。
——第二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