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2009年,突然好想你(第3/7页)
上一次胡桃和周珩这样并肩走在路上,他们还在读大二,她的室友和他的朋友们联手,请君入瓮。那时候他们两人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所有的人都以为胡桃死皮赖脸地追着周珩不肯放。
走在路上,天色暗下来,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周珩忽然开口同她聊天:“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嗯,”胡桃点点头,“我们两个学院打球,我还记得你穿的球衣,10号,对吧?”
周珩淡淡地笑了一下:“你还记得啊。”
胡桃欲言又止,周珩却继续说了下去:“其实那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胡桃“哎”了一声。
“我很早以前就见过你,高中的时候,我那时候很叛逆,有次和爸妈吵架,一怒之下买了机票去C城。我有个关系很好的哥们儿在那里读书,我打他电话,打不通,就去他学校里找他。”
胡桃停下脚步,和周珩面对面站着,等待他接下来的话。
“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她站在邮筒边,低着头在读信。”
周珩说完,打开钱包拿出一张拍立得递给胡桃。
胡桃接过来,看到穿着浅蓝色衬衫长裙的自己,站在邮筒旁,头发垂下来大半,没有阳光,天气是大雨滂沱前的阴霾,却更衬托出她侧脸的美。
“哦,”胡桃想了想,笑着把照片还给他,“那不是信,是明信片。”
是林向屿从北京寄过来的明信片,上面是他用黑色钢笔龙飞凤舞地写的: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
“胡桃,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胡桃抬起头看周珩。
这世间,有无数种爱情的形态。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怎么会不信。胡桃想,十年前,她站在学校老旧的围墙边,看到了一个男孩,怦然心动。一生就此改写。
周珩没有等到胡桃的回答,六月的夏夜里,蝉鸣不停歇,他玉树临风地站着,目光沉沉,说:“有一件事,想了很久,觉得还是要告诉你。”
胡桃停下来,说:“你不必说了,我……”
“每一次在学校里看到你,我总是忍不住多看你一眼,然后又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你也没什么不同。就算是漂亮,世界上比你漂亮的人也多得很……可是,偏偏是你,让我惦记了好多年,一直惦记着,久了,好像就成了魔障。”
胡桃认真地看着眼前的男孩子,他的头发很黑,有一点点长了,他的眼睛很好看,狭长的丹凤眼,他穿着黑色的T恤,白色的鞋,他生得漂亮,天生带着风流。
胡桃欲言又止,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你喜欢我哪一点?”
周珩认真地回答:“喜欢你的孤独。”
第一次,有人向胡桃告白,说让我心动的,并不是你的美。
胡桃觉得有点浪漫,又有一点索然,因为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心,她此时此刻,脑海里只有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肩线流畅,锁骨分明,说话的时候会体贴地弯下腰,眼角眉梢都是笑。
他在KTV里为她唱过的歌,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
究竟有多少年了,她的世界里,只有林向屿一个人。春夏秋冬,一季一季过去,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的一生也将这样过去了。
周珩说,他喜欢她的孤独。
可他不会知道,她的孤独,是林向屿给的。而能带她走出这孤独的,世上也只得林向屿一人。
这天夜里,周珩将胡桃送回寝室。寝室楼门外有两盏路灯,一左一右,泛着旧旧的黄,有夏日的飞蛾扑火,散发出岁月的气息。
周珩停下来,笑了笑,没说话。
“那我进去了,”胡桃说,“谢谢你。”
胡桃刚走了两步,忽然周珩从她身后一伸手,一把拉住她,胡桃没站稳,正好跌入男生的怀里。
周珩一步上前,紧紧抱住胡桃。胡桃的脸搁在他的肩膀上,看不清他的表情。
“胡桃,”他问,“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胡桃轻轻地闭上眼睛,诚实地回答:“也许不会了。”
周珩松开手,似笑非笑地看着胡桃:“正好,我也不想再见你了。”
胡桃张口:“对不起……”
她话还没说完,周珩弯下腰,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放在胡桃的唇前。他们之间的距离极近,四目相对,胡桃甚至能看到他眼里自己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