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2/3页)
路夕瞥了她一眼,见她眼圈通红,一时觉得她也蛮可怜的。
不过不好意思了,你觊觎的男神已经是我男朋友了。
他想了想,道:“他们认识很久了,贺钧潮刚出道的时候就和他结识了。两人相互陪伴着走过很多时光,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对方的。”
对面的贺钧潮仰头将一杯酒饮尽,笑着把伍承焕给灌趴下了。路夕恍惚想起,第一次和他见面的场景。
那天他一如既往地被叫上去演示舞蹈动作,门口站了个男孩儿,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的样子,高高瘦瘦。
他在门外站了很久,久到连路夕这种一跳舞就沉迷不问世事的人都注意到了他。
但他也只是一扫而过而已,并没有对这个男孩留下什么印象。
中午吃饭的时候,听师哥们说新来了一批练习生。
由于练习室不够用,能力不好的就被安排在了过道。
路夕对此并没有什么反应,这在他们看来是约定俗成的事情,表现不好的不配进练习室,就是这么残酷。
他后天要给一个前辈伴舞,那是一个很厉害的前辈,因此,这天晚上他一直训练到凌晨三点多。
夏天的天亮的早,此时已经接近黎明,公司里一个人都没有。
走廊的灯熄灭了大半,只留下声控灯,大楼里安安静静。
贺钧潮精疲力尽地瘫坐在地上,擦了擦汗,准备回宿舍。
就在这时,对面练习室的门打开了,白天看见的男生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惊讶极了,没想到这个点了,居然还有人。
路夕整个T恤都被汗水浸湿了,头发也湿漉漉地贴在脸上,脖子上挂着汗巾。
近距离看,他的长相给了贺钧潮一个留在记忆深处许多年的印象:惊为天人。
皮肤冷白光滑,眉眼精致如画,左眼眼尾有一颗小小的泪痣。
路夕也看见了他,认出他是今天来的新人。
那时候的路夕虽然高高在上,却对同辈和后辈都还算温和。
他开口道:“你今天刚来的吧,第一天别太拼了,节省点力气。走,一起回宿舍吧。”
路夕说话的时候,完全不似他的长相那么有距离感,而是给人一种非常有涵养的感觉。贺钧潮看着他,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揪了一下。
后来他才明白,路夕的举动不过是从小养尊处优、受到良好教育的表现。他对谁都客客气气,但其实骨子里却有着疏离的傲气。
贺钧潮在过道里待了三个月,然后被分到D级训练室。
老师渐渐地发现,他在舞蹈和rap方面颇具天赋,只是开发的晚了一点。
连续三个月,他每天都和路夕一起回宿舍,因为两个人始终是练习到最晚的,没有人和他们同一时差。
路夕看他确实努力,便好心当了他的私教。接下来,贺钧潮一路从D班逆袭到了出道预备班,堪称天华逆袭界的鼻祖。
在这个少年身上,路夕看见了什么叫孤注一掷的坚持。
他热爱音乐和舞蹈,所以才会如此拼命;但贺钧潮不一样,他这么做的原因并非源自兴趣。
对路夕来说,这些或许是消遣,是爱好,但对他来说,是生活。
也正是这一点,让路夕对他有些格外关注。
最后,他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组合。
当他得知自己是和路夕一起出道的时候,兴奋的整整两天没合眼。
那时候路夕在准备雅思考试,一整个礼拜都没来公司,自然也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样的情绪波动、为他准备了什么礼物。
再后来,他们一起出道、成名,一路走过铺满鲜花的红毯。
除了贺钧潮自己,没有人知道路夕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
他在遇到路夕之前,没有梦想,没有信仰。
而路夕给了他一个梦想的起点,也占据了他少年时期的所有回忆。
如果他们没有遇见彼此,那些一路吃苦走来的记忆,就只会是苦涩的。
但这一段相互陪伴的经历,却让那样不见天日的日子,也多了一份甘之如饴。
路夕看着贺钧潮道:“也许从第一眼见到的时候,他们就注定要和对方在一起了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彼此。”
林纾抹了抹泪道:“行了,我退出吧,这种神仙爱情我不配。哎,也希望贺老师的女朋友能对他好一点,他值得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