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3/7页)

现在能够答应下来,那就说明,她已经想通了。

现在最主要的就是脱离掉和童兴之间的婚姻,只有脱离了,她才能够真正的拥有幸福。

苏睿:“娟姨你放心,这事交给我,我会帮你办得妥妥的。”

不就是帮助离个婚吗?

既然米娟自己决定了,也请求了苏家的帮助,那么这一切就不是问题。

离婚放在平民百姓那里,或许并不容易,但是放在有背景的苏家,这一切都会是问题吗?

苏沁沁来回地看着哥哥和阿娘,没搞明白两人在打着什么哑谜。但是她知道,现在不是她问了就能够了解的。

接到了米娟,苏家也就没必要再在上岗村呆下去了,苏家的车子慢慢地往村外开。

回头,那边火灾的火光依然四『射』。

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火灾,其实不用细想,也大致明白,一定是小孩子鞭炮了之后引起的。

鞭炮是不能在有房间的地方玩的,特别是那些有草垛的地方,很容易会着火。

最后得在空旷的场地玩才行。

这样引起的火灾,实在太多了。

这也没有什么可议论的。

……

米娟的离婚案,最后还是开庭了。

米娟并没有亲自到场,而是由苏家请的律师债权代为处理。

原因是她并不想看到童兴,以童兴那纠缠劲,只怕到时候她也不会舒心。

米娟也没有马上回北京,而是等着开庭。

参不参加是一回事,但是人在不在上阳县,却是另外一回事。

一起陪着她的,是苏家请的保镖,还有律师。

而苏家其他人,都已经回了北京。

不是不想陪着米娟打赢这场官司,而是苏家都有工作,不可能陪着米娟直到打赢官司。

打这场官司,并不需要花太多精神,因为有苏家请的律师出面,赢已经是铁板钉钉上的事情了。

苏沁沁也被带了回去,并没有留下来陪米娟。

米娟也不希望苏沁沁留下来,因为留在上阳县的危险指数太高了。

童兴对苏家带走沁沁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觉得是苏家让他没有了养老的孩子,所以沁沁在上阳县,指不定童兴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米娟一个人留在上阳县,苏家还是有些担心的,怕童兴狗急跳墙,毕竟之前一直是他做主导地位,突然掉了个个,被米娟掌控了,这是他无法想象的。

所以苏家留下的,并不只是一个保镖。

把原来跟过米娟的那个保镖也留了下来,加上原先留在上阳县的那个,两人保护一人,安全指数高点。

这一场官司,可谓在一隅县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打离婚官司,米娟是第一人,别的什么人都不会打离婚官司。

离婚在当时是非常的可耻的,特别是对于女人而言,那更是如天塌下来一样。没有到绝望的地步,都不会离婚,能过则过,过不下去再说。

米娟能够提出离婚,那也是一步一步被『逼』出来的,如果不是童兴『逼』她太甚,她也不会跟他走到这一步。

如果不是这十年里,她过的日子猪狗不如,也不会被『逼』到这个份上。

米娟本身是『性』格没有那么要强,一开始也只是一个极普通的农村『妇』女。家庭的原因,认为结婚了,丈夫就是她的天,没有想过自己可以离婚好好干一场。

慢慢的『逼』迫下来,最后才会演变成这样。

法庭上,童兴以为能够见到米娟,所以叫来了米娟的娘家人,堵在法庭门前,希望能够堵住米娟。

但是很可惜,米娟并没有出现。

米娟早就已经猜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她的娘家肯定会出现,阻止她离婚,所以她连出现都没有出现。

也没有必要出现了。

有律师为她打理一切,她还有什么好不放心的?

反正她在于不在,那都是一个样。

这场官司,而无疑问,是米娟赢的。

也没有出现和解这样一种情况,因为无解可和。

米娟那是打定了主意,不管用多大的代价,都一定要离婚。

他们也没有关系到财产问题,也没有关系到孩子问题,打官司其实是极容易的。

如果有财产权或是孩子抚养权,那或许还困难一些,但他们什么也没有。

童家本来就穷得很,当初没分家的时候,他们夫妻手头连一分钱都藏不了,藏了也会被童老太搜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