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扣(第37/44页)

不是对手,阿楚才不动真气。

送她坐小巴,然后回家。

在楼梯,便遇到我姊姊一家。因明天星期六短周,不用上学——“一家”均不用上学,遂带同儿子共享天伦。

“舅舅,我们节目真丰富!”

“去过哪儿?”我问小甥子。

“吃自助餐。有气球送。”

“然后呢?”

“看电影。”

“然后呢?”

“爸爸买了一本《大醉侠》给我。”

真快乐!

这般温馨的天伦之乐。到湾仔某餐厅吃一顿自助餐,大人四十八元,小童三十八元,另加一小账。至名贵的菜肴许是烧猪肶。大伙一见有生果捧出来,只是西瓜吧,便兵荒马乱地去抢,抢了回来又吃不完……那种。

餐后一家去看电影,通常是新艺城出品之闹剧,胡乱笑一场。

他们回家了,十分满足。

孩子鲜蹦活跳,大人心安理得。他们都把精神心血花去打扮孩子,因而忽略自己之仪容气质,不必再致力于吸引、猜疑。完全脚踏实地。渐渐各自拥有一个肚腩。

——爱情有好多种。这不是最好的一种,但,这是毫无疑问的一种。

我肯定他们白头偕老,但不保证永结同心——人人都是如此啦。由绚烂归于平淡,或由平淡走向更平淡,都是如此,不见得有什么不好。中间更不牵涉到谋杀。

他是她永久的夫。

她是他永久的妻。

妻?啊——我想起来了:旧报微型菲林,一九三八年七月七日,第一眼见到的一幅广告,当年的卖座电影是“陈世美不认妻”。我想起来了,桩桩件件,都泄露了一点天机。

所不同的,是陈世美被包公斩了,秦香莲只好活着。而如花殉情,十二少临阵退缩,也只好活着。

呀,忽然我很不甘心。这一件任务还没完成呢。我真想见他一面。我真想见他一面。见不着,就像踢球,临门欠一脚,下棋,走不了最后一着,多遗憾。真是个烂摊子。

但算了,都知道真相,心底虽不甘,不过当事人既然放弃……这样反反复复。今天下班后,专心致志候如花作最后一聚。我想,男人之中,我算是挺不错的。为人为到底,送佛送到西。即使离了婚也有朋友做的那种人。反目亦不成仇,重言诺,办事妥当。还给如花安排好节目,一俟阿楚采访完毕,我们三人去看午夜场。遂打开报章挑拣一下。

阿楚一早把行程相告:选美在利舞台举行,然后她会随同大队至利园的酒会拍些当选后花絮。如果看午夜场,必得在铜锣湾区,所以我集中在此区挑拣,最近的,是翡翠戏院了。就是这电影吧。

怂恿如花散散心,体验一下现代香港人夜生活。浮生若梦,一入夜,人都罪恶美丽起来。铜锣湾不比石塘咀逊色,因为有选美,“六宫粉黛”的感觉更形立体。

如果不是门限森严,也许该带她去看选美,让她们惺惺相惜。

“我们坐电车去。”

“好吧。”如花说,“我最熟悉的也只是电车。”

上了车,一切恍如隔世。六天之前,我俩在电车上“邂逅”。

自一九○五年七月五日起,电车就通车了,谁知在这物体上,有多少宗“邂逅”?

“如花,电车快被淘汰了。”我悲哀地说,“它也有七十多八十岁了。”

“——”如花怔怔地,“像人一样。”

我知她心底还缠绕着那男人的影子。不,非驱去她心魔不可。话题回到电车:

“以前电车的票价是多少?”

“唔?”她略定神,“头等一毛,三等五仙。”

“那么便宜?”

“但那时普通工人一个月的薪水是七八元。五仙可以饮一餐茶,或吃碗烧鹅濑粉。”

“如此说,今天的票价才最便宜。你看,六毛钱,连面包都买不到。”

“不知道我再来的时候,还有没有电车?”她也无限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