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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随着进一步的提问,加上时不时地用靴子踢他一脚,杜戈尔把全部情况都从他嘴里套出来了。至少他听到了塞德里克想要告诉他的话。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塞德里克在河边新教礼拜堂旁边的黑猪酒吧遇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可能就是泰纳,不过很难确定,因为塞德里克的描述能力有限。那个人给他买了两杯酒,还对他进行了一番盘问。起初,他问的是一些大致情况,有关罗辛顿的,还有在那里发生的微不足道的犯罪事件。接着,陌生人将谈话的内容转向弗农·琼斯。在塞德里克的认知中,这个教士是当地的一个大善人,没人讨厌他。弗农·琼斯去警察局看过他一两次,偶尔也让他睡在花园的棚子里。他的小提琴和大衣都是琼斯给的。于是,塞德里克对他的恩主产生了近乎奴仆的感情。有时他会去花园里干些杂活。
又是一通审问,又踢了他几脚,杜戈尔才确切知道这个陌生人想叫塞德里克做什么。
“那他为什么让你闯进来?”
“不,他从来没这么说过。他偷偷塞给我五英镑,说如果我留心一下这个地方,就再给我五块钱。他说,那个老家伙把家具留给他的一个伙伴了,他怕有人偷东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先生?”
他们的谈话陷入了僵局。杜戈尔拒绝启发塞德里克,而塞德里克呢,不管接下来杜戈尔问他什么,他都用“我不知道”回答,而且一脸固执的愚蠢相。
可能塞德里克的信息储备已经被耗尽了;可能是李派了泰纳去罗辛顿各个肮脏的酒吧对八卦新闻进行撒网式排查。当泰纳发现塞德里克了解布里德斯庄园后,就自作主张地用可怜的一点钱雇了一条看门狗来为他服务。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李知道弗农·琼斯认识塞德里克。可是如果像汉伯里说的那样,李没来过罗辛顿,那么这种可能性就不存在了。
李一定是个面面俱到的人。想到这儿,杜戈尔打了一个哆嗦,手电筒的光柱也跟着摇晃了一下。也许李已经派人来监视这个监视者了。不,他是在疑神疑鬼。但是他必须记住,李,不容低估。
他低头看着塞德里克。铺了石板的厨房冰冷刺骨。他想离开这里,可是该怎么处理塞德里克呢?这个流浪汉肯定大概知道他长什么模样——如果他回去把这个情况汇报给李,那么查出是谁夜访布里德斯庄园并不是难事。
塞德里克也不会对此守口如瓶;麻烦在于,李对恐吓和贿赂这两样东西的熟悉程度,是杜戈尔无法想象的。也许他可以把塞德里克捆起来,为他和阿曼达逃回伦敦做两个默默无闻的人争取时间……
手电筒的光暗了一下,随即又亮了起来。如果现在就没电了,那块电池一定是假货……他飞快地想了一下:最好让塞德里克动起来,趁电池还有电的时候把他处理掉。
“起来,塞德里克。该走两步了。”
“去哪儿?”显然,对方的哀诉里带着粗野。塞德里克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左看看,右瞧瞧。
“我想参观一下房子,包括地下室。”这种房子肯定有地下室。也许能找个地方把塞德里克锁起来。他不会出事的。从伦敦打一个匿名电话到当地警察局,或者由李出面,二十四小时之内就能把他救出来。
塞德里克用手支着燃气炉,慢慢站起来。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外套叮当作响,杜戈尔意识到,他宽大的口袋里装着一个瓶子。
“这些门通向哪儿?”杜戈尔用手电筒指着那些门。
“那扇门,”塞德里克的大拇指猛地指向最远端的那扇门,门在他身后,那面墙上还有雅家炉和窗户,“通向后门。是一个小房间,有一个水槽,还有一个马桶。”他停顿了一下,用手背抹了抹鼻子。令人吃惊的是,这个动作竟带有轻蔑的意味。“那边的那个,”他指的是杜戈尔右边,挨着梳妆台的那扇门,“通向地下室。”
“好,”杜戈尔严肃地说,“我们先去地下室。”
塞德里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双臂交叉在胸前,犹如一个试图为自己取暖的漫画人物。
杜戈尔开始不耐烦了,他生气地跺着脚。“快点!我可没有一晚上的时间陪你。快走。”
“那边的另一扇门,先生——”塞德里克的手指越过杜戈尔的左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