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3页)

吴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个女孩,正是吴忧手机视频中的那具“女尸”!

寻人启事上这样写道:

谭洁,22岁,身高170厘米,瓜子脸,身穿蓝色连衣裙。于6月9日离家,至今未归。本人若见到此启事,请尽快同家人联系。有知其下落者,请与上海××区××路×号谭永健联系,联系电话:1592347××××,定重重酬谢。

吴忧感觉天旋地转。

这个女孩名叫谭洁,失踪了好几天,家里人急了,便在报上登了寻人启事。而现在,全世界除了凶手以外,只有吴忧知道她死了,而且还知道埋尸的地点。

——要报警!

这是吴忧第一个想法,但是立刻被自己否决。

且不说警察会不会相信自己的证词,就是相信了,估计麻烦也一大堆。

这就等于承认自己犯了盗窃罪,而这部手机的价格,也足以令他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犯罪界限。要说真被抓了,怎么说也得拘留好几天,弄不好还会坐牢。

只要他不说,警察就查不到他头上,毕竟人不是他杀的,自己也没有任何动机。

怕就怕凶手找上门来讨手机,就麻烦了。

吴忧恐惧的,并不是凶手来取回手机,而是索命灭口。

难不成这则寻人启事,也是个恶作剧?如果真是恶作剧,那这家伙可真够下血本的。但也不能排除这个失踪的女孩和视频里恶作剧的女孩长得很像。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抛尸地点亲自看一看,要真有尸体,说明手机视频所拍的一切都是真的。要是没有,那就是一场恶作剧。

吴忧觉得,自己要是不把这事儿搞清楚,可能晚上连觉都睡不好。所以必须去一次,眼见为实,无论如何总比胡乱猜测要好。

既然决定,那事不宜迟,今天晚上就去那个地方一探究竟!

临走之前,吴忧将谭永健的手机号记了下来,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