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案 十把凶器(第2/2页)

就在我们在努力工作时,那两个村子的人却在公安局里越吵越凶,有的人还受了伤,不可能一直拘留他们,于是有的人送医,有的人回家。为了防止凶手潜逃,领导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必须尽快确定谁下了杀手,不然这种案子拖得越久,越说不清楚。为此,我和春邻就连夜做鉴定,试图找出那十把凶器谁是最“邪恶”的锐器。

在法医学上,锐器伤是指利用致伤物锐利的刃缘或锋利尖端作用于人体上形成的损伤,像铲子、水果刀、剪刀等都属于锐器。按照使用方式的不同,一般将锐器分为刺器、砍器、切器以及剪器等几种基本类型。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的锐器既能用于砍,又能用于切,甚至能用于刺,这就需要法医仔细鉴定了。

凶器限于十把之中后,那么就要拿它们去做鉴定,看哪把凶器能造成致命伤的形状。在这里,我得先告诉大家,覃刚身上23处锐器损伤,那些伤大多集中于肩部、腿部,其他部位还有些零散的损伤,而最致命的伤就在覃刚的颈部,那里有很长的一道创口,伤到了大血管和气管,最后因血液吸入性窒息而致死。

致命伤已经确定了,那么长长的一道创口,究竟是哪一把凶器造成的呢?虽然众犯都在否认是自己杀了人,以为集体都能脱罪,但天网恢恢,还是得有人出来承担罪责。在实验了十把凶器后,我们最终才鉴定出来,凶器竟是一把剪刀,而收上来的38凶器里只有一把剪刀。

案情到了尾声,我就多补充一点,覃刚颈部上的创就叫刺剪创,它是由剪刀的单刃或双刃插入人体再进行夹剪作用形成的损伤。当两刃分开倾斜刺入人体后再夹剪,两刃部最后合拢时,创口会呈“人”字型,如果两刃最后未合拢,创口则呈“八”字型。

可以说,每一把凶器对人造成的伤害都不一样,如今法医学上对各种锐器、钝器造成的损伤有了更多的认识,要想光靠否认来逃脱法律的惩罚,恐怕难上加难了。

(十把凶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