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4/4页)
这意义简直更深远。
太子脸都黑了,“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既然有法子能分出胜负,又何必弄什么并列。”
康熙并不在意这两个儿子当场争执,左右这也不是头一回了,“十四怎么想的?若是完全按照数量取胜,那你可就是这一次围猎的头名了。”
胤祯突然被点名,这会儿也就不好接着装没事人了,他想的比在场的各位想的都要简单。
一个围猎的头名有个屁用,他不知道在多少游戏和比赛当中拿过第一呢,早就已经不稀罕这所谓的头名了。
“儿臣觉得皇阿玛说了算,您觉得以哪种方式评判合适,那就用哪种方式评判,儿臣都听皇阿玛的。”
太子拿头名也行,直郡王拿头名也行,实在不行就让两个人并列第一,他都没意见。
千万别把他扯进去,他不过是来玩儿的。
这话说的太过直白,这马屁拍得也太过明显,在场的蒙古王爷们好像才注意到十四爷,这位野鸡野兔带回来一大堆的贝勒爷。
跟其他从京城过来的皇阿哥们比起来,这位给人最直观的区别就是:黑。
原谅蒙古的大老粗们不能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形容词,胤祯完全是正宗的小麦色。
他在丰台大营当差一年半了,风吹日晒的时候都要跟着去训练,肤色早就不复往日的白皙了,跟大多数情况下,都坐在房里的哥哥弟弟们比起来,肤色绝对不是一个层次上的。
康熙原也没打算能问得出什么来,十四平日里是挺傻大胆的,但又确实没什么进取心,否则在丰台大营也不会一味的强调什么公平,平白得罪了不少满蒙军旗的将领。
就算是没有野心的皇子,一般也是乐于与人为善的,而不是像十四这样,丰台大营的将领得罪了得有一半。
康熙不可能判直郡王和太子并列第一,储君到底还是要不一样的,但也不能按照太子的说法来,就像十四说的,这评判的规矩得由他来定。
“还是按噶喇普郡王说的吧,既然太子和直郡王都猎得了猛兽,那他们二人谁猎取的数量更多,谁就获胜。”
直郡王胜过太子,拿了此次围猎的头名,还得了皇阿玛的赏赐——一匹汗血宝马。
但本人并不高兴,太子也不高兴,被平白拉出来的胤祯也不高兴,唯一高兴的就是噶喇普郡王。
这位说起来还是康熙的亲家呢,上次出巡塞外,康熙给自家十儿子定的福晋,便是噶喇普郡王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