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第11/35页)
“是的,我在森林系三年级,明年暑假就毕业了。”他局促地回答。
“毕业以后有什么打算呢?你们学森林的,是不是要上山去工作?”
“原则上是的。但是,我的兴趣并不在山上,我预备在歌唱上去谋发展。”他坦白地回答。
“哦,”夏太太——小蝉的母亲——紧盯着他,似乎在研究他的相貌和体形,“你预备当一个声乐家?像斯义桂和卡鲁索?你受过正规的声乐训练吗?”
“不不!”高凌风解释着,“您误会了!我不要当斯义桂和卡鲁索,我倒崇拜披头士和汤姆·琼斯!”
“你的意思,是想当一个歌星?”夏太太困惑地问,好像听到一件十分稀奇的事情。
“也可以这么说。”
夏继屏的眉头不由自主地皱拢了起来,他望着面前那张年轻的,充满自信与傲气的脸孔。
“你会唱歌,这倒也不错,”他沉重地说,“不过唱歌这玩意儿只能消遣消遣,你是个农学院的大学生,却想把歌唱作为前途事业吗?”
“有什么不可以呢?”高凌风忍不住扬起了眉毛,“慷慨激昂”地说,“这时代哪一行都能出人头地,在美国,猫王啊,平·克劳斯贝啊,都是亿万富翁而且受人尊敬,在英国,女王还封爵位给披头士呢!”
“哦!”夏太太眼光凌厉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能唱得像披头士和猫王一样好呢?”
高凌风激动了起来。
“我并没有说我唱得和他们一样好……”
“那么,你也做不了猫王和披头士了?”夏太太口齿锐利地接□。
“我却做得了高凌风!”高凌风朗声回答。
“很好,”夏继屏点着头,声音却显得相当僵硬了,“你似乎志气不小,但是,你怎么样开始这个事业?你预备在什么地方唱?”
“夜总会也可以,歌厅也可以……”
“夜总会和歌厅!”夏太太打断了他,“你预备唱些什么?在中国你总不能唱外国歌,那么,必然是那些哥哥呀,妹妹呀,爱情呀,眼泪呀,或者是黄梅调和莲花落了!”
听出夏太太语气里的讽刺意味,高凌风顿时被刺伤了。忽然间,他觉得自己在和两个“月球人”谈话,彼此说彼此的,完全无法沟通。他跳了起来,愤怒涨红了他的脸,他激怒地说:
“伯母,我不是来接受侮辱的!”
夏太太蹙紧眉头,深思地看着高凌风。
“我并没有侮辱你,我只是和你谈事实,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如果你觉得这是侮辱,那只能怪你选择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志愿!”
“听我说,高凌风!”夏继屏接口说,“台湾的国情和欧美不一样,欧美能够有猫王和披头士,台湾并不需要猫王和披头士,需要的是脚踏实地去干的青年!”
“您是在指责我不脚踏实地了?”高凌风愤然地问。声音里充满了恼怒与不稳定。
“不错!”夏继屏深沉地回答。
高凌风瞅着他,那年轻的脸庞由红而转白了,他忍不住冷笑了起来。
“没料到你们连歌唱是一种艺术都不知道!你们地位显赫,却如此思想保守,眼光狭窄……”
小蝉再也按捺不住了,在父母和高凌风谈话的时间内,她始终苦恼焦灼,而沉默地待在一边,现在,她跳了起来,警告地、大声地阻止着凌风对父母的冒犯。在她二十年的生涯里,从没对父母有过忤逆与不敬的行为。
“凌风!不许这样!”她喊着。
高凌风很快地看了她一眼,他心底像被一把利刃刺透,小蝉!小蝉也站在她父母一边?在这栋豪华的住宅里,他高凌风是孤独的,寂寞的,寒酸的……他不属于这屋子,不属于小蝉的世界!
“让他说!”夏继屏仍然深沉而稳重,语气里却有一股极大的力量,“高凌风!我们都是思想保守,眼光狭窄的老古董!你自以为是天才艺术家!是吗?我告诉你,你或者能唱唱歌,但是,唱歌不是一个男子汉的事业!我对你有一句最后的忠告,与其唱歌,不如去干你的本行,森林!”